【上环冲突】24男女涉暴动罪1人加控袭警 官指蒐证庞大押11月再讯

2019-09-25 18:58

第二宗案,涉及24名男女被告,同被控一项暴动罪。
第二宗案,涉及24名男女被告,同被控一项暴动罪。

反修例风波持续,中西区「7.28」游行演变成示威冲突,事后一共有45人被起诉,包括44人被控暴动罪,当中一人涉嫌袭击前警务处处长邓竟成儿子总督察邓智兆,被加控一项袭警罪。馀下一名被告中大男学生则被控藏有一支伸缩棍。众被告中有15名学生,当中有来自5所大学,包括港大、中大、城大、浸大及公大,另有就读香港专业教育学院、职业训练局、设计学院、演艺学院及中学生等。4宗案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第二次提讯。

第二宗案涉及24名即8女、16男被告,同被控一项暴动罪,控罪指众人于7月28日在德辅道西近皇后街与其他人一同参与暴动。其中33岁、任职文员的莫卓辉加控一项袭警罪,指他于同日在香港中上环宜必思酒店外挥拳袭击总督察邓兆智胸口。

控方申请押后至11月19日,以待索取法律意见和进一步调查,包括大量录像片段,不反对各被告以同样条件担保。指控方面,控方称持有录像证据显示本案部分被告涉嫌身处示威者前线和涉嫌投掷物件。

控方续指,有关片段尤其针对当中6名被告,包括陈希隽,崔耀明,李少康,黄飞鸿,简健煌,黄柏贤。片段显示6人涉嫌企在示威群众的前方,手持砖头,身处一排穿著装备的人群中,当中有人涉嫌投掷砖头。其馀被告则涉嫌身处暴动之中。

徐庆钧和陈希隽透过石书铭大律师,李少康透过潘熙资深大律师反对押后,惟裁判官接纳控方解释,控方须录取约50名警员的口供,以及检阅超过200小时的片段,当中闭路电视已占170小时,考虑到蒐证内容庞大,裁判官批准押后案件至11月19日。

第二宗案中24名被告分别以旅行、工作需要或学业理由申请法庭剔除宵禁令和不准离境的命令,部分被告亦提出修改警署报到的日期和时间。裁判官认同,针对各被告控方案情表面上没有关键性的强烈指控,批准所有申请,惟下令各人倘若要更改住址,须一日前通知警方。张智麟和简健煌没有申请撤销离开香港的命令,故2人这项保释条件维持不变。部分被告因今天出席聆讯无法到警署报到,法庭批准豁免。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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