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仓藏108枪械部件 专家报告发现证据未达检控基础男子获撤控

2019-09-11 14:11

陈隽杰获撤消控罪。
陈隽杰获撤消控罪。

警方去年10月在荃湾一间迷你仓和西贡区一单位拘捕3名年龄介乎33至70岁男子,怀疑他们跟单位内的枪械及组件有关,并起诉其中一男子无牌管有枪械罪。控方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援引专家报告,发现证据未达检控基础,并撤销控罪。被告有讼费申请,裁判官下令金额交由区域法院𨤳定。

陈隽杰原被控在去年10月24日,于荃湾沙咀道68号大成大厦一间迷你仓内无牌管有枪械,即108件枪械部件。

控方提出被告曾跟另外一名涉案男子透过电话通讯,但经澄清后通讯发生在两人被捕之前,裁判官不认为行为构成自招嫌疑,故允准被告的讼费申请。

法庭记者:萧文轩

陈隽杰获撤消控罪。
陈隽杰获撤消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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