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儿童权利委员会关注警方申保护令拘留青少年不恰当
2019-09-03 19:08
香港的示威冲突持续不断,儿童权利委员会就警方向法庭申请保护令将未成年人士拘留在儿童院表示关注。委员会对近日有多名未成年人士被拘捕感到极度忧心,期望各方克制,以和平和理性的方法解决目前的困局。
委员会指,三名少年需被关押至最少9月27日等待社署福利官报告。在关押期间不能正常上学,被剥夺接受教育的机会。他们亦被剥夺家庭生活及由父母照顾的权利。
被捕的儿童本身并没有案底亦未曾获批保护令,没有证据显示父母没有能力照顾他们,而他们亦表明会履行保护及照顾子女的责任,但警方仍选择申请保护令,做法并不恰当。
保护令主要是为儿童的权利、福利和安全受到威胁时而为儿童提供保护。警员及社工在决定是否提出申请时必须全盘考虑儿童及其家庭的情况,亦要顾及是否有机会构成长期的负面影响。
青少年如成年人同样有表达政见立场的权利,他们不应行使此权利而得到惩处。除非警方或法庭有证㯫初步显示青少年有作出违法行为或其家庭未能提供足够督导。否则参与示威行动或在示威现场出现不足以成为申请保护令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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