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童「报大数」网恋 28岁男非法性交罪成判囚10个月

2019-08-27 16:56

劳洁仪在判刑时透露,创伤报告显示女童因男友被捕而感内疚。
劳洁仪在判刑时透露,创伤报告显示女童因男友被捕而感内疚。

12岁女童玩网络游戏时虚报年龄,指自己已22岁或17岁,并与一名28岁居住上海的内地男发展情侣关系。内地男子来港见女友时曾两度与女童在酒店性交,事件及后被女童母亲揭发。内地男子今在区域法院就两项与年龄在13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被判囚10个月。法官透露女童创伤报告建议女童须接受心理辅导,以了解其在事件中的角色。

法官劳洁仪在判刑时透露,女童创伤报告显示,事件并无为女童带来严重伤害。女童不认为自己是受伤者,反而因男友被捕而感内疚,认为自己是背叛者。

被告的精神和心理报告则指出,被告和女童见面前仍是一个处男,当女童向他报称17岁时,因为女童外表成熟,他并没有仼何怀疑。被告曾有2段恋情,但先后因工资低和投放太多时间于工作而遭分手。被告因年近30,故希望找到能结婚的关系,在女童向他讹称她17岁时,被告曾严肃考虑问题并与父亲商讨,但因被女童乐观的性格吸引而不能自拔。

劳官续指,被告透过网络游戏认识女童,二人随后堕入爱河,被告是真心爱著女童并视之为未来的妻子。二人初次见面时,被告一时失控,情不自禁才犯案。随后被告在女童的陪同下到机场准备返回上海,女童却不愿被告离开,方才表示自己只有12岁,被告因此决定留下来,并在女童母亲向女童对质时,向其母表示自己会承担一切。

劳官称被告本可以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潜逃到内地,但他没有这样做,由此可见被告并没打算剥削及利用未成年女童。考虑被告已深感悔意,亦将女童视为未来妻子,一时冲动犯案后却愿意承担后果,被告被捕后表示合作,亦坦白承认一切,故一再扣减刑期,判处监禁10个月。

法庭记者:陈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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