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叶刘淑仪:引用《紧急法》有风险 需考虑实际效果

2019-08-27 16:29

叶刘淑仪指,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有风险。资料图片
叶刘淑仪指,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有风险。资料图片

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示威未平息且有越演越烈趋势,有消息指,港府经过研判,认为透过现行香港法例第二四一章《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进行紧急立法是可行方法。

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表示,引用相关条例有风险,并指政府一直知道有相关权力,但问题在于引用该法例会出现甚么效果。 她举例指,若引用法例禁制蒙面,应考虑实际效果,会否令更多人「蒙面」,以及届时应如何处理。她又指,在反修例风波结束后,政府要深刻反省,社会亦应向前看,不要纠缠于追究或惩罚任何人。她续指,特首林郑月娥应直接与群众对话,向群众解释想法,并指政府有最大的诚意,希望停止动乱。

面对传媒询问政府是否考虑透过《紧急法》,于紧急情况或危害公众安全情况下,由特首会同行政会议订立合乎公众利益的规例时,林郑月娥今早回应指,所有香港法律,如能提供法治手段去止暴制乱,政府都有责任去检视。而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则认为,引入《紧急法》等同宣布戒严,反效果将会非常大,损害香港的贸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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