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发表仇警言论 律政司:不反对当事人执业
2019-08-23 00:22
律政司早前收到投诉,指有实习律师在社交平发布「黑警死全家」等言论,要求拒绝其律师执业申请。律政司回应指,已通知见习律师,不反对其执业。
日前网上流传,有实习律师申请成为执业律师,但律政司接获公众人士投诉,指该名实习律师于今年7月28日在其facebook,贴出涉及粗口及「黑警死全家」的言论。投诉人指,该名实习律师操守不当并指向香港警方,并指相关的仇恨言论无差别地针对警员无辜的家人,而他们不应面对言语虐待,因此要求律政司拒绝其律师执业申请。
律政司回应事件,称一般不会就个别案件作出评论。但由于有一封由律政司发出的信件,部分内容被公开,并引发很多不必要和没有事实根据的臆测,因此律政司作出澄清。
根据《法律执业者条例》及《认许及注册规则》,如法院认为申请人是适当作为高等法院的律师,法院可准许该申请人获认许为律师,律政司司长有责任协助法院决定是否信纳申请人获认许为律师,有需要时会就申请事宜作出跟进,并向法院作出申述。
就媒体所报道的个案,律政司接获投诉后,已联络代表被投诉当事人的律师事务所,给予当事人解释的机会,律政司亦同时通知香港律师会。
当事人其后向律政司作出解释,律政司经仔细考虑后接纳当事人的解释,并已通知当事人律政司不会就其申请提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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