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货员偷拍裸照勒索判囚8月 官斥被告谋杀女事主灵魂

2019-08-21 11:02

被告刘启邦。
被告刘启邦。

37岁售货员于去年12月以通讯软件微信结识一名有夫之妇,疑在女事主洗澡时偷拍裸照,并以此勒索1万元。法官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判被告勒索罪罪名成立,认为被告口供反覆不定,指其称抑郁症及药物对本案有影响全属谎话,直斥「被告行为令事主活在惶恐之中,系谋杀紧佢嘅灵魂」,故必须严惩,最终判被告监禁8个月,不得缓刑。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刘启邦虽有5次刑事定罪纪录,惟与本案无关,加上本案亦非同类案例中最严重,故冀法官予以轻判。

裁判官陈慧敏于判刑时称女事主X的证供简单、直接及可信,相反刘口供反覆多辩,不断裁剪其证供以满足其需要。陈官指刘向X提出借钱的要求属砌词狡辩,同时称刘所患抑郁症及使用的药物而导致本案发生全是谎话。陈官续指案情严重,因刘曾称「要X家破人亡」,使X处于焦虑之下,作供时亦不断勾起其不快的回忆,令X受到二次伤害。参考过往同类案例后,陈官认为勒索属严重罪行,必须严惩,监禁是唯一合适的刑罚,故判刘监禁8个月。

报称售货员的被告刘启邦被控于去年12月28日与同年12月31日之间,在香港以恫吓方式,不当地要求事主交出港币1万元。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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