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尖沙嘴冲突两被告出院应讯 押10月与同案被告一并处理
2019-08-14 16:42
星期日警方于尖沙嘴警署外拘捕17名示威者,其中16人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一人被控参与暴动罪,案件昨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14名被告获准保释候讯。被控非法集结的两名男被告,昨日因伤留院缺席聆讯,今日出院到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二人获准保释候讯,裁判官应控方要求将案件押后至10月23日与同案其他被告一并处理。
21岁被告郭嘉辉报称为机电工程助理,已任职1年,月入15000元,母亲今日有到庭旁听,而父亲则为退休公务员。据悉,被告被捕时遭警员打伤头部及手臂,手臂可见瘀伤,现时无恙。代表大律师刘伟聪于庭上透露,被告有意成为工程师,打算在9月报读职业训练局建筑学士课程。
而24岁被告庄嘉灏则为城市大学资讯系统四年级学生,今日出庭时手臂打上石膏。辩方大律师向法庭表示,他在被完全制服时,仍遭警员以圆盾用力压制,导致左臂骨折,身上多处部位包括颈有瘀伤,现需定期覆诊。
两名被告获准以现金5000元保释,不得离境,需居于申报地址,地址如有更改需于24小时内通知警方,并需遵守午夜12时至早上6时的宵禁令。被告郭嘉辉需每星期日早上10时至下午1时到天水围警署报到,而被告庄嘉灏需每星期一早上8时至10时到上水警署报到。
两名被告被控于2019年8月11日,在九龙尖沙嘴柯士甸道与金巴利道之间的一段弥敦道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非法集结在一起,即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意图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他们会破坏社会安宁。
法庭记者:黎欣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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