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涉镭射笔照警员眼 女子庭上闻家人哭泣偷拭泪准保释

2019-08-13 12:57

被告郭丽芬离开法院。
被告郭丽芬离开法院。

上周六反修例民众到大埔集会后,晚上转战到尖沙嘴弥敦道与警方对峙,其中一名涉嫌以镭射笔照向警员眼睛的年轻白衣女子,遭两名防暴警压倒地上制服并拘捕。女子被控一项袭警罪,案件昨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时因女子留院而押后,女子今出院后出庭应讯。裁判官把案押后至10月9日再讯,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期间女被告获准保释候讯。

28岁女被告名为郭丽芬,报称任空中服务员,郭今扎起马尾,身穿浅军绿色短袖上衣及牛仔裤。辩方律师为郭申请保释时透露郭现职招聘经理,在中环上班,并不时需超时工作至晚上7时至8时,因工作需要亦需到访外地。

被告的母亲在聆讯进行时坐在公众席情绪激动,以泪洗面,旁人亦递出纸巾予她拭泪,被告的父亲亦不禁低头以手拭泪。女被告在犯人栏内目睹并听到家人的哭泣声后,眼眶泛红并故作镇定,抬头仰望忍泪,并特意转身拭泪不让家人看见。

黄国辉裁判官经考虑后批准被告保释外出候讯,被告需交出现金3000元作担保,需居住于申报地址,地址如有更改需于24小时内通知警方。被告亦须遵守凌晨1时至早上6时的宵禁令,每逢星期三晚上9时至凌晨零时需到天水围警署报到。

郭丽芬被控于2019年8月10日在尖沙嘴弥敦道与加连威老道交界袭击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即警员朱冠强。

法庭记者:刘晓曦

被告郭丽芬离开法院。刘晓曦摄
被告郭丽芬离开法院。刘晓曦摄
警方在尖沙嘴冲突中拘捕一名女子。
警方在尖沙嘴冲突中拘捕一名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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