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涉袭警刑毁等加控非法集结共9罪 「画家」还押9月再讯
2019-08-02 11:07
绰号「占旺画家」的被告潘浩超,在6月21日晚上大批市民包围警察总部期间被捕,事后遭控以袭警、刑毁和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共3罪。控方今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出修订控罪,现「画家」被控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一项刑毁和7项袭警共9罪。被告今毋须答辩,辩方申请押后以取法律意见和文件,裁判官将案押后至9月11日再讯,被告无保释申请。控方透露,所有肇事警员曾被鸡蛋掷中或被蛋液溅中,被告亦涉嫌以鸡蛋掷向警总的设施。
「画家」另牵涉一宗本年初的高院刑毁案,他今否认一项刑毁罪,案件将于9月26日开审,审期2天。31岁被告潘浩超被控于本年1月16日在高等法院地下保安安检区损坏一张枱。据知他当时通过安检时被搜出一把𠝹纸刀,因此进入大楼遭拒。
至于6.21包围警总案,31岁被告潘浩超一共面对9罪,包括涉嫌于本年6月21日在湾仔警署总部外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并于同一场合损坏湾仔警署的墙和扶手电梯;他亦被控在同一场合袭击7警,即女督察谭柔慧,警长文振寰,侦缉警长方志洋、卢伟东,侦缉警员陈梓轩、卢焯基和警员梁绰熙。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0:35
更新时间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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