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画家」涉包围警总被控袭警 被押时有人称:用公安嚟同你玩

2019-07-05 12:25

被告潘浩超。
被告潘浩超。

绰号「占旺画家」的31岁男子潘浩超在本月21日,趁大批示威者包围警察总部期间,涉嫌袭击8名警务人员和损坏警务处的墙和扶手电梯,他亦涉嫌以粗言秽语侮辱警务人员,并呼吁其他示威者提供鸡蛋给他。潘男一共被控袭警、刑毁和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3罪,案件今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应辩方申请,将案押后到下月二日再讯,被告保释被拒,须交由惩教看管。

控方申请将案押后至下周三,警方于下次提堂前将会安排15名警员进行认人手续。控方指,被告在本年1月16日涉及另一宗在高等法院的刑事毁坏案件,该案于上月21日提堂被告获准保释,但同日傍晚便干犯本案的罪行。

蓄平头的潘浩超身穿灰色长袖上衣在5名警员看守下应讯,以往戴潜水镜示人的潘今没有戴任何面罩。

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4周,又向法庭申请保释,原本报称没有固定居所的潘提出可暂与父亲在屯门山景寓所同住,其父亲亦愿意代他支付1万元保释金。惟裁判官终拒绝被告的保释申请。

辩方透露,被告只有中三程度,18岁起便自力更生离开山景的寓所,现独居油麻地,12年前起透过绘画等街头艺术维生,月入500元。辩方又指,被告7月3日被捕后一直受警方和「疑似公安」不合理对待,并在庭上列出警方的「6大罪状」,惟裁判官指法庭不是警察部门,法庭不是处理警方行政不足的地方。

潘透过代表律师投诉,遭警方拘捕时没有作出警诫,被告因此不知道自己因涉嫌干犯甚么罪行被捕。他声称,被押上七人车时又被强行套上头套,期间有「疑似公安」扬言:「𡃁仔,用公安嚟同你玩。」在警署时他被警员挑逗性器官2次,警方又拒绝为被告提供3餐云云。辩方担心被告昨日录影会面的内容会因被告口中警方的行动而受影响。

控罪指,被告潘浩超于本月21日傍晚在湾仔警署外袭击8名警务人员,刑事损毁香港警务处的墙和扶手电梯,以及在警署外以粗言秽语和「举中指」的行为侮辱警务人员,又呼吁其他示威者提供鸡蛋给他用以投掷警务人员。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1:19
更新时间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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