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发现怀孕 女教师否认到前度门外纵火

2019-08-01 19:40

沈能基(左)及梁菀晴(右)。
沈能基(左)及梁菀晴(右)。

女教师与男友分手后发现自己怀孕后,涉两度到前男友居住单位门外烧报纸。女教师否认两项罔顾生命是否会受到危害而纵火罪,案件今在区域法院开审。

在开案陈词中透露,被告梁菀晴与前男友沈能基同住将军澳景林邨一座大楼,二人在案发前曾因被告怀孕发生争执。2018年6月8日晚上9时,沈的姐姐回家后,她检查居住单位的门及铁栅栏并发现它们妥当。同日晚上10时45分,沈母在单位外的地上发现灰烬遂报警,消防队队长到场后将该火警列为可疑。

沈与警员观看装在单位外的闭路电视片段,发现同日晚上约9时半,一名当时身穿蓝色短裤,白色波鞋,面戴口罩的被告在案发地点以打火机点燃卷起的报纸后,将报纸丢到地上,并逃至防烟门。被告于晚上约10时半再次行至案发地点以相同方式犯案。被告最终在警员的埋伏下被捕。

沈作供时透露,被告和他居住同一大厦,二人于2017年8月成为情侣,于翌年2月因性格不合而分手,但二人亦有保持联络和见面。案发时,他收到家人来电称家门口有燃烧过的灰烬,故他立即返回家中并报警。他回到住所后发现有2个灰烬痕迹,翻查安装于铁门闸上方闭路电视片段后,凭著片中犯案女子的衣著和身形,认出正是被告。

辩方盘问下,被告同意若不靠身形及衣著并不能认出片中女子为被告,质疑沈有固定印像,单凭衣著认定疑犯就是被告人。但沈表示记得被告有类似的浅蓝色裤,有3至5对类似的鞋。

沈表示两人2月分手时,对方从无提到怀孕一事,直至3月时被告才对他透露已怀孕。他提到被告曾向他出示验孕棒,惟他直言「但唔代表系佢(被告)㗎嘛」。 

法庭记者:陈紫君

建立时间:1454
更新时间:1940

沈能基。
沈能基。
前男友沈能基。
前男友沈能基。

梁菀晴。资料图片
梁菀晴。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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