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律政司政府律师联署:政治任命官员的政治立场不代表公务员

2019-07-26 22:43

资料图片/连登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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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近400名政府行政主任(Executive Officer,EO)前日附上不同政府部门委任证作证明的匿名联署,要求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回应诉求后,百多名政务主任(Administrative Officer,AO)也采取同类行动,发起联署,要求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修订《逃犯条例》惹起的连串风波。其后,亦有一批律政司政府律师发起联署。

参与联署的律政司政府律师表示,他们属于律政司的政府律师职系,并指在公务员身份以外,同为香港居民及法律界一员,坚决捍卫《基本法》赋予香港居民的一切人权保障,并指不论政治立场如何,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联署又指,《基本法》属宪制性法律,其所赋予的保障,不因特区政府的政权交替或政治立场而改变。

联署续指,近日因修例而引起的一连串事件,特别是警方于上月12日、本月1日及本月21日大规模集会或游行示威中,所使用的武力及作出的拘捕行动,以及本月21日于元朗发生的大规模袭击及欠缺警务人员维护法纪的情况,令香港居民的上述人权是否仍然得到保障成疑。

联署指,在一般情况下,公务员须支持特区政府的政策及行动决定,但公职并不能凌驾公务员的宪制性权利,而政治任命官员的政治立场,绝不代表公务员的政治立场。联署指,作为香港居民,对上述事情及其对社会造成的伤害痛心疾首,并指作为法律界一员,矢志在执行职务中,秉持专业精神行事,不忘《基本法》的人权保障,共同维护香港社会源远流长、珍若拱璧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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