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公布借壳上市、持续上市准则及其他《上市规则》条文修订的谘询总结,并已按谘询期收集所得的回应调整建议,《上市规则》条文修订将于今年10月1日生效。
港交所上市主管戴林瀚(图)表示,今次的修订进一步加强《上市规则》有关反收购行动的规定及持续上市准则,有助交易所应对市场上层出不穷的借壳上市手法,提升对壳股活动的监管。
他指出,已详细考虑所有回应意见,并对原有建议作出一些调整,以反映市场意见,相信最后落实的新反收购规则,将有足够的灵活性应对不断转变的反收购行为。
此外,港交所亦修改了持续上市准则的部分建议修订,向受其他监管机构规管的公司,包括经营银行业务的公司、保险公司及证券公司提出豁免。
修改后的《上市规则》主要变动,包括有关借壳上市的修订中,反收购交易定义及收紧反收购及极端交易的合规规定;有关上市发行人持续上市准则的修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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