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妇与姐夫有染 东窗事发人夫怒告上法院 

2019-07-20 09:29

人夫难忍妻与姐夫偷情告上法院。
人夫难忍妻与姐夫偷情告上法院。

台湾一名女子与姐夫有染,先是被姑奶撞见,仍不知收敛,终被叔仔再揭破,东窗事发人夫始知自己戴绿帽,愤而告上法院。

结婚10多年郭男指出,姐夫江男平日在屏东枋山地区以种植芒果及务农为业,其妻魏女得知后,为增加家庭收入,便向姐夫订购芒果从事团购销售,因此往来较为频繁,并为姻亲关系。但郭男因工作关系居于台北桃园市,每周休假必定会返家探望妻子及小孩,每日也会以电话关心她们,但去年6月6日突然接获胞弟电话,指其妻和姐夫在高雄市偷情被撞破。

郭其后质问妻子与魏女,始知她和姐夫于2月25日在楠梓区一家旅馆过夜,被他的姐姐撞破,并闹到派出所,被告2人签署协议书,愿意赔偿250万元新台币,不再以任何方式联络或接触,但他的姐姐可能担心影响他家庭未有向他告知,想不到二人藕断丝连,郭男忍无可忍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150万元新台币。

桥头地院判决魏女、江男共赔偿50万元新台币,并因两造均未在限期内提出上诉,就此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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