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800万元黄金 过境司机判囚39个月 2019-07-19 14:51 司机今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监禁39个月。 资料图片 一名过境司机利用私家车走私黄金,违反《进出口条例》,今日(19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监禁39个月。海关人员2016年10月26日在沙头角管制站截查一辆入境私家车,在车头空气过滤器底下的一个空间内发现藏有27块黄金,共重约27公斤,估计市值约800万元。该名44岁男司机因此被捕。走私属严重罪行,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逃犯条例】深水埗区议会提早结束 旁听市民与区议员互吐口水 下一篇 赤柱监狱医院囚室储物柜抽屉割腕 还押中年汉自残送院 最新回应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