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去信卢伟聪 蒋丽芸促暂停发出游行「不反对通知书」
2019-07-15 12:33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蒋丽芸去信警务处处长卢伟聪,要求警方在审批游行集会申请时,若判断可能会引起骚乱,涉及影响公共安宁及公共秩序,应暂停发出「不反对通知书」,避免影响市民生活及因而引致的伤亡。
蒋丽芸表示,游行集会几乎每周一次甚至两次,除早前举行的上水游行及沙田游行外,有团体计画于本月稍后,将分别于旺角、红磡、将军澳及港岛西游行,鉴于这些游行活动距离民居极近,担心若游行后示威者拒绝离开并与警员发生冲突,将对当区居民及商户造成影响及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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