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男生全裸红绳绑下体游行猥亵罪成罚900元 官:行为艺术非合理辩解
2019-07-12 13:19
浸大电影系男毕业生在去年参加香港同志游行时,全裸地以红线自绑私处,早前在东区裁判法院否认一项在公众地方的猥亵行为罪。裁判官今指被告在没有合法权限和辩解下裸露私处,裁定被告罪成,在考虑被告的年纪和初犯后,判罚款900元。
裁判官裁决时指,本案与现代社会对风化、庄重和私隐的尺度相关,一般心智成熟的人都会认为被告黄荣锋的行为是猥亵的,但该罪行只针对没有合法规限的裸露行为,而控方须证明被告是否有合法权限和辩解。
裁判官回应辩方指被告行使艺术自由和文化自由的论说,指案发位置是车水马龙的马路,有数以万计游行和非游行人士经过,被告没有以任何途径或方式向第三方提示他将会在该地方裸露身体,参与游行的人没有预料亦不曾表示愿意看见该行为,故判被告罪名成立。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犯案时21岁,年纪较轻,监禁未必是适合的刑罚。被告在单亲家庭长大,现时待业,由母亲供养,希望裁判官念在被告初犯,没有不良嗜好,能轻判该罪行。
裁判官判刑时指不认同辩方称被告的行为没有对其他人造成滋扰,在考虑被告年纪、案底和案情后,认为拘禁式刑罚属过分严苛,而被告有母亲供养,可用罚款作刑罚,故判被告罚款900元。
案情指,被告于去年11月17日下午参与香港同志游行时,在湾仔轩尼诗道全身赤裸,先将红绳绑上行人路的栏杆,并将另一端绑在腰上及阳具,左手和右手分别持著火机和圣经,示意点火。
法庭记者:林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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