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今天起将飞克国际(01998)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若至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结束时(即2020年1月3日),联交所仍未接获可行的复牌建议,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将予以取消。
该公司的股份自2014年3月31日起一直暂停买卖,原因是其未能如期刊发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告。该公司前任核数师发现了多项尚未解决的审计问题。该公司于2015年4月及5月宣布旗下两家主要中国附属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的会计记录与银行结馀有3.74亿元人民币的差额。
该公司的董事会于2015年10月委任罗申美企业顾问针对银行差额及审计问题进行法证调查。然而,董事会于2016年11月总结指该公司已失去对中国附属公司的控制权,而该等附属公司亦已停业。因此,该公司未能继续进行法证调查。该公司也未能维持充足的业务或资产水平以符合《上市规则》第 13.24 条的规定。
上市部于2016年11月25日认为该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规则》第 13.24 条的规定维持充足的业务或资产水平,将该公司置于停牌程序的第一阶段。联交所于2018年11月14日将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二阶段。 (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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