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发布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显示,部分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风险未有效化解,其中三省部分金融机构通过虚假方式掩盖不良贷款1005.84亿元(人民币,下同)。
报告指出,23家村镇银行实际平均不良率4.94%;42家农村金融机构不良率超过5%。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方面,有关地区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违规举债势头得到遏制,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不过,11个地区有170.78亿元存量隐性债务没有制定化解措施,有些地区制定的债务化解方案缺乏可行性;35个地区有290.4亿元债务资金因筹集与项目进度不衔接等原因闲置,其中22个地区114.26亿元超过一年。(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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