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院期间摸胸打护士 售货员被判囚四个月

2019-06-25 11:14

26岁被告陈文迪。资料图片
26岁被告陈文迪。资料图片

男子买醉后晕倒,被送往天水围医院急症室接受治疗期间,摸胸非礼女护士,更拳打对方鼻梁。男子早前被裁定一项非礼及一项普通袭击罪成,今在屯门法院判刑。辩方求情时指,被告虽知以饮酒减压行为并不可取,但仍未打算戒酒,只表示「每日唔饮多过6罐」。裁判官水佳丽闻言斥责他毫无悔意,认为法庭要保护医护人员之安全,须判处阻吓性刑罚,判囚4个月。被告申请保释上诉获批,须先缴交2万元担保金及到元朗警署报到。

26岁被告陈文迪,报称任售货员,控罪指他于今年1月24日,在天水围医院地下急症室内非礼及袭击一名当值女护士。今在庭上透露被告2016年有一项伤人案底。

辩方求情时引述被告背景报告,被告自知本案因醉酒而起,但他自17岁开始有饮酒习惯,随年岁渐长生活压力随大,常饮到烂醉。自发生本案后,被告知道此一减压方法并不可取,惟即使感化官建议其戒酒,他只表示会酌量减少,「唔饮多过6罐」。

水官斥被告毫无悔意,反问「有咩理由轻判?」,指当日护士「救你仲要被人咁做(非礼袭击)」。她指虽被告饮至烂醉如泥,但事发时已全面清醒,清楚知自己所犯何事,其借酒行凶令到医护人员感到威胁,法庭要保障医护人员执行工作时之安全,及向大众传达阻吓性信息,终判囚4个月。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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