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衣室偷7万元财物候刑再犯盗窃 男教师加判12个月感化令

2019-06-21 11:46

被告今于九龙城法院被判处12个月感化令。 资料图片及网图
被告今于九龙城法院被判处12个月感化令。 资料图片及网图

34岁前中学男教师去年12月两度在跑马地更衣室偷去共值7万元的财物,认罪候刑期间,再到另一运动场更衣室犯罪。被告早前承认4项盗窃罪,今于九龙城法院被判处12个月感化令,与现时被告正在执行的感化令同期进行。

主任裁判官吴蕙芳在判刑期间表示被告为一名好老师,鼓励被告要回馈社会,更直言:「我地嘅教育界等你,你唔系欠左我,系欠左社会。」吴官冀被告在感化期间能好好治疗其精神和心理问题,又指被告不能再原地踏步,「必须起身向前走」。被告在庭上并表示自己会努力放下一切。吴官判刑后再次勉励被告:「好好地做人,保重啦。」

被告中学男教师陈建国,被控4项盗窃罪,控罪指被告于今年3月3日在九龙仔公园运动场更衣室内,偷去4人11件共值2830元的衣物。被告亦于去年12月曾两度在跑马地更衣室偷去共值7万元的财物,他早前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2项盗窃罪,被判处15个月感化令。

法庭记者:陈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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