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被DQ】选举主任代表律师:主张民主自决违基本法 官押后颁书面判词
2019-06-17 16:37
香港众志常委周庭就去年立法会港岛区补选提出选举呈请,案件今午在高等法院续审。代表选举主任的律师指,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是立法会选举候选人的先决条件,但香港众志主张的「民主自决」理念完全违背《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原则,选举主任有权取消周庭的参选资格。
法官听罢双方陈辞,押后颁布书面判词。
代表选举主任的资深大律师莫树联指,香港众志的政治理念有三大「死因」:其一,香港众志提出「二次前途」问题,主张港人应在2047年后自行决定香港主权谁属,意图改变香港的宪制秩序;其二,香港众志主张香港独立是「民主自决」的选项,完全违反《基本法》;其三,《基本法》规定「一国两制」于香港回归后50年不得改变,其原则包括保障国家安全、一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但香港众志主张这些都可藉「民主自决」改变。
莫树联又引述,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在2016年的释法草案说明文件中,强调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是参选立法会人士的实质条件,也是中央和特区政府一直所理解和执行的。从《基本法》第104条的立法背景、目的和释法内容看来,该条文的规定同样适用于立法会选举候选人身上。
法庭记者:黄梓生
建立时间16:06
更新时间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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