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男撞倒铁骑士后拖行1公里 被判处死刑

2019-06-11 20:03

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今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死刑。 网上图片
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今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死刑。 网上图片

广西玉林一名男子于2017年酒后驾驶,前后共撞倒4名途人,男子不但未有下车处理,更扬长而去,期间将被卡住的电单车司机拖行约1公里致其死亡。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今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死刑。

案情指,2017年8月9日晚上9时许,被告吴惠忠饮酒后驾驶私家车,行驶到玉林市玉州区沂山路进士路口时,将一名姓刘途人撞倒后,再撞倒一辆电单车,电单车上有一名姓锺男司机及其两名女儿,两名女童被撞后倒地,同时锺男的脚和电单车均被卡在涉事私家车的前防撞杠上。群众见状立即上前拍打私家车车窗,要求司机下车处理。惟吴惠忠仍开车快速前进,使被卡着的锺男连同电单车一同被拖行,电单车与地面摩擦发出大量火花。

锺男被拖行1公里左右后,自行从私家车的防撞杠上松脱,送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吴惠忠继续开车逃逸,在逃至玉林市汽车总站,被警察拘捕。经检验后,吴惠忠案发时血液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71毫克/100毫升,即属醉驾。

法院认为吴惠忠明知其行为可能产生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放任此结果的发生,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决定判吴惠忠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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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名男子2017年酒后驾驶,期间将被卡住的电单车司机拖行约1公里致其死亡。网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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