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淫魔2年奸14女童26次 判处死刑

2019-06-02 14:12

湖南法院指李轶不思悔改继续奸淫罪行极其严重。
湖南法院指李轶不思悔改继续奸淫罪行极其严重。

湖南一名变态淫魔两年内先后诱骗14名6至7岁的女童,共强奸26次。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将他判处死刑。

李轶在2年时间内,6次进入某小学校园内,从教室或者操场上先后将8名小学一年级女生诱骗至他处强奸,其中2名女童遭多次强奸。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轶以诱骗的方法强奸女童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李轶曾因奸淫女童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继续对女童奸淫,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是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轶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移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被告人李轶的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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