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业案】许泽森:上级冯永业较「著紧」港澳码头直升机场扩建计划

2019-05-27 11:54

证人许泽森(左)。被告冯永业(右)。
证人许泽森(左)。被告冯永业(右)。

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冯永业涉贪案,今续在区域法院审讯。许泽森的书面供词内容在庭上读出表示,港澳码头直升机是归政府産业署管有,该直升机的营运商是「Shun Tak Enterprises Corportion Ltd 」(简称「Shun Tak」),Shun Tak是向政府租用该直升机场及其设施,并向使用直升机场的直升机公司收取费用,该直升机场主要使用者是港联直升机(香港)提供香港和澳门之间的跨境服务。

2002 年民航处委托顾问公司进行香港直升机交通需求及直升机发展的顾问研究、基于港澳两地直升机的来往频繁及预计中国珠三角地区的航权会陆续开放,跨境直升机的需求将会有显著增长。

政府在评估过几个不同规模的扩民方案后,扩建当时的港澳码头的直升机机场是一个较容易在短时间内实施的方案。扩建后,直升机场将会有两个直升机坪、并由一条滑行道连接,升降容量会因而增加、以应付多年的需求。

政府认为扩建项目应由私营机构投资兴建,建议扩建设施应由单一机构发展、管理及经营。

至于合约方面、计划公开投标,以租赁方式批出直升机的扩建及经营权、为了确提供足够的经济诱因吸引投资者,建议合约定期为18年。

许负责和民航处一起草拟标书详细内容,并就内容谘询有关政策局及部门,在2006 年7月政府将该标书刊宪招标、政府共收到3份标书,分别由港联直升机、Sky Asian 有限公司、及South China Heloport Management 有限公司提供。

除了Sky Asian 未达标外、另两间均符合要求并获推到第二阶段评审。第二段评审,主要是考虑投标者支付予政府的租金水平及其财务的情况。

标书规定,政府在18年的租约期内的首5年,营运者必须向政府缴交每年180万的租金。第6年后,每年缴交租金是以下三款较高者,分别是每年60.5万元、或总营运收入的5%或营运者每名乘客向政府支付的金额不少于50元。

港联航空在标书中,表示愿意支付政府每名乘客800元的金额,而South China只支付每乘客201元、由于港联直升机高出3倍、所以委员会考虑港联直升机是由赌王何鸿燊及其有关的公司拥有、扩建直升机场可能有助于港澳码头上盖物业租金收入,故此第二阶段评审决定推荐港联直升机为中标者。

印象中冯永业在扩建项目的招标书刊宪之前,已经调离经济局。另冯永业不是评审委员会的主席或其中一名成员、但许觉得冯永业较为「著紧」整个项目,并希望能尽快促成扩建工程。

冯从没有指示他要求给某一投标者最高评分。

许在供词中表示,他认识港联直升机的谢天赐和陈婉玉,因二人代表其公司和他们在公事上接触。

许指公务员须要每年申报拥有的资产,物业及投资作出申报,如果投资的金额是有关人士的薪水3倍、需在7日内向局方申报。

许指,他转去经济局时,常任秘书长李淑仪召见他,查询他有否亲友在航空公司工作等,他表明没有。

许泽森作供称,他的工作须要向冯永业汇报,冯是负责整个航空业,包括港澳码头直升机场扩建计划。

许称,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和经济局就扩建港澳码头计划持不同意见。许指2003 年属亚洲金融风暴前后,直升机好受经济起伏影响,所以不能单靠2003/2004年的数据作标准。因经济一旦增长,直升机需求便会增加,局方的意见会预「松啲」。

许指,扩建计划由私人出资,不须由政府公帑出资,这是一个可行的方案。而冯参与计划草拟书字眼甚少,但草拟的字眼方面在会上却有问及的。

记者:徐晓伊

建立时间11:27
更新时间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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