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刘銮雄提司法覆核聘英御用大状应讯获批 官押后书面解释

2019-05-23 11:11

代表刘銮雄的资深大律师麦高义(右)。 黄梓生摄
代表刘銮雄的资深大律师麦高义(右)。 黄梓生摄

华人置业前主席刘銮雄上月1日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挑战《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的合宪性,并欲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彭力克代表他在下月21日的覆核申请许可聆讯中应讯,但遭大律师公会及答辩人律政司司长反对。案件今早聆讯,法官听罢陈辞后批准刘銮雄申请,并押后以书面解释理据。

今次申请由刚获接纳出任高院首席法官的潘兆初主理。代表刘銮雄的大状强调,《逃犯条例》修订牵涉前所未有的宪制议题,包括「一国两制」制度的基础,申请人有合理理由延聘海外大状出战。大状又指,港府已计划于下月将草案送交立法会大会二读,申请人有更强烈理据于现阶段提出申请。

法庭记者:黄梓生

华人置业前主席刘銮雄。 资料图片
华人置业前主席刘銮雄。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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