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官涉贪】利嘉阁董事作供称 冯永业陈婉玉都是熟客

2019-05-21 11:34

证人何明高。
证人何明高。

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冯永业涉贪渎职案,今第二天在区域法院审讯。第二名出庭证人为负责处理涉雍景台一座16楼D室的物业交易的利嘉阁高级联席董事何明高作供,他解释若买方不在分行进行签立临时买卖合约,而地产代理只携带了一分合约见客、若不小心写错了买家姓名,故须要删去再重新填上,另一情况是买方身分改变了,便须删改。

何明高表明他不是负责该宗物业交易,只依赖公司的文件所见,买家姓名原来是被删了,改填冯永业。

辩方资深大律师谢华渊盘问举出涉及利嘉阁地产代理公司,于2004 年处理过另一两物业单位的交易,两交易均是地産代理吴凤萍负责。两物业单位的买家均是陈婉玉。

两个物业交易的临时买卖合约中提及的佣金均获利嘉阁给予折扣减半,而且其中一个单位交易临时买卖合约更有附表,即卖方同意买方于四天后更改买家以个人身分改为公司名义。

何明高表示此附带文件内容是很普遍的情况,例如真正买家当时不便出现,由其他人代签,属提名转让协议。

何明高同意辩方所指,涉及案中的雍景台单位交易的买家冯永业为利嘉阁熟客,故佣金都减半由$102000 至$51000。至于冯使用的交易律师哈永豪,亦在辩方举出的另两物业交易中都是哈永家。

记者:徐晓伊

建立时间11:15
更新时间11:34

被告冯永业。 资料图片
被告冯永业。 资料图片
陈婉玉今早抵达法庭。
陈婉玉今早抵达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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