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夏博义4月28日《星岛》访问内容
2021-04-30 06:40
本报昨天刊登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的访问,引述夏博义「指自己一直认为《港区国安法》属合法及必需,因为大多数国家都有订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法例。」有关报道惹起外界关注。
夏博义昨天则向英文网媒HKFP表示,指本报错误引述他,他指自己只是说「having a national security law was legitimate and sometimes necessary」(订立国安法是合法的,有时亦是必需的)。本报记者翻查访问夏博义的录音原话,他当时的说法是﹕「I have always accepted that it is legitimate for HK to have NSL because most countries have them,they are sometimes necessary.」(我一直都同意,香港订立国家安全法是正当合法的,因为大部分国家都有这类法例,它们有时是必需的。)本报记者是根据这段原话作报道,其原意为何,读者可作判断。
夏博义还在有关访问中透露,上任后已向英国自由民主党申请即时退党,现与英国毫无政治联系,故在港担任大律师公会主席并无利益冲突。他又强调自己并非政客,亦非反华人士,所以对他人形容自己为「反华政客」感到不悦。
卢骏
维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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