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浩鼎疑法援被滥用 署长邝宝昌:会把关

2021-03-02 07:05

法律援助署署长邝宝昌表示,如申请人符合法援资格,根据法例法援署有责任批出法援。
法律援助署署长邝宝昌表示,如申请人符合法援资格,根据法例法援署有责任批出法援。

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昨开会,讨论更新法律援助署个案管理电脑系统及知识支援系统。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提出,现时612基金会向已获批法援的被告,拨款聘请第二律师代表,通常是一名大律师带同一名年资较浅的律师出庭。他质疑既然被告已获612基金支援,毋须再获全数法援款项,认为新电脑系统应该有办法识别已获基金支援的人士,确保公帑不被滥用。

法律援助署署长邝宝昌表示,如申请人符合法援资格,根据法例法援署有责任批出法援,亦会按案件的复杂程度决定聘请律师的数目。他指出,过往有「师傅」会资助年资较浅的大律师「车马费」,让他们有机会上庭学师,这些不是由法援署安排的律师都要先经法庭批准才可以出庭。他强调法援署对委派的律师有话事权以及监管责任。

邝宝昌又强调,署方会小心把关,如发现申请人实际资产与所申报的不符,会有所行动。不过邝宝昌补充指,据他了解,相关基金是资助年资较浅的大律师跟随法援署委派的大律师「学师」,资金不经法援申请人之手。他指这种「学师」模式已行之多年,有助培养能胜任刑事案件的大律师。

维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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