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指DQ议员为国安法铺路起诉 梁振英:仍未承担刑事责任

2020-11-11 18:29

黄之锋(左)认为4名民主派丧失议员资格是为用《国安法》起诉铺路。梁振英(右)则阻挠立法会的正常运作的人至今未承担刑事责任。
黄之锋(左)认为4名民主派丧失议员资格是为用《国安法》起诉铺路。梁振英(右)则阻挠立法会的正常运作的人至今未承担刑事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今日就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作出决定,特区政府宣布,杨岳桥、郭荣铿、郭家麒及梁继昌四名第六届立法会议员,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接连在Patreon及Facebook发文指,4名民主派被褫夺议员资格,是「政权为国安法立案例铺(路)起诉」。

对于4名民主派被褫夺议员资格,黄之锋在文中指,重点不在于他们有否民意授权或当初接受延任是否误判,他认为事件是为了「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行为,增加4个案例,「铺垫违反国安法的藉口」。

黄之锋又指,「那怕议员错判形势,留任难以服众,总辞时机拿捏有误,残酷现实是我们殊途同归」。亦难以估计在这4个案例确立后,「国安拘捕幅度会如何上升」。

他在另一篇文指,倘若日后有民主派可以进入议会,都会「缚手缚脚」,而未来选举主任的决定,甚至可能以《国安法》控告及入罪的理由。

前特首、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亦在Facebook发文指,《基本法》清楚规定立法会的职能和立法会议员的职责,但有些人利用立法会这个平台,以及作为立法会议员的身份和权力,阻挠立法会的正常运作、勾结外国敌对势力,损害香港和国家的利益,就不是履行立法会议员的职责,理应「DQ」,又指「这些人,至今还没有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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