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盘】中联办监督权所为何来?
2020-04-21 06:00
特区政府上周六就港澳办及中联辧评论立法会内务委员会运作事宜发出声明,由于提到「中联办是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2款设立的三个机构之一」,有关说法与中联办早一天的说法不一,以至港府当晚要连续多发两稿修正及说明,指出中联办「是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机构,不是《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所指『中央各部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机构』。」同时又补充指外交部特派员公署是根据《基本法》第十三条设立的机构;而驻军则是根据《基本法》第十四条设立的机构。
港府一晚之内连发三稿,而且就着一个重大宪制问题的理解前后不一,连行政会议成员都开腔炮轰。特首林郑月娥今天开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如何「解困」将成为焦点。有官府中人就指出,港府上周六的声明,关键并非二十二条,而是声明中提到中联办「获中央授权专责处理香港事务,有权力和责任代表中央政府,就涉及中央与特区关系、《基本法》的正确实施、政治体制的正常运作、关于社会整体利益的事宜等重大事项表达意见,行使监督权。」
有人就认为,即使根据二十二条,所谓「不得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中联办亦有很大空间发声,例如反对派瘫痪立法会,是瘫痪中央授与香港立法权的实施,不能说与中央无关,中联办有权就此发声。但现在却变成争拗中联办是否根据二十二条设立,模糊了焦点。
所谓中联办行使监督权,毫无疑问是一个「新提法」,而港澳办及中联办上周炮轰郭荣铿及反对派瘫痪立法会,就是第一炮。民主派质疑「监督权」是否有法理依据,但《基本法》二十二条的解释权在人大常委会,中联办是否获国务院授权监督香港亦是「权在中央」。有熟悉中央思维的人士就指出,「一国两制」在操作过程中,本就有很多模糊地带,这模糊地带是偏向两制或是偏向一国,视乎双方的互动。可是,现在反对派「步步进逼」,既置国家利益于不顾,甘愿作为美国棋子,又不顾香港利益意图瘫痪香港「揽炒」;处于弱势的特区政府无力驾驭局势,令中央被逼高调行使监督权。有建制中人甚至估计,「两办」在此时此刻高调行使监督权,或是为九月立法会选举建制派可能失守作准备,眼前的「战役」可能只是前奏。
有曾被视为民主回归派的汇点创会成员感叹,「一国两制」要磨合成功,需要的是「一国」与「两制」的互相尊重与自我约束。可是,香港的反共基因太强,对「一国」只采取提防态度,一直想将其排除在外,不但欠缺尊重,更肆意侮辱,只能令双方进入恶性循环之中。(杜良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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