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的点评| 派消费券DQ离港者合理

2022-06-16 08:17

政府公布第二阶段五千元消费券派发详情,特别为计划设限,永久离港或「有意永久离开香港」的市民,将不符合领取资格。简而言之,移了民或有意移民者,不再获发五千元消费券。而界定「有意永久离开香港」的其中一个标准,是申请提早领取强积金。

另一方面,对有条件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士,就可以领取半额,即二千五百元消费券,即那些持签证来港,并持有香港身份证者,例如专才、企业家或来港升学的人士。派发消费券涉及大量公帑,一减一加,有受损者也有受惠者,受损的人自然会反对。

有听众在电台的烽烟节目上表示不满,说政府「大细超」,例如对本港有贡献的外佣却未能获派消费券。另外,也有意见认为没有纳税的来港读书人士,也获派消费券并不公平。

据说政府今次派消费券DQ离港者,是听取了议员的意见后,从善如流,在第二阶段派发时设限。我认为政府的修订十分合理,主要有几方面:

一、符合政策本意。政府派发消费券的最基本原因是新冠疫情令到香港经济环境大幅转差,通胀及抗疫亦令市民的支出大量增加。政府动用大笔公帑派发消费券,是帮助本地的市民渡过疫情难关。另一个旁及的政策目标是不派现金而派消费券,等如规限了市民收到的钱一定要用来在本地消费,有刺激本地消费、扶助经济的「副作用」。

消费券是非恒常性福利,而所有的福利都要划线设限,问题是划出来的线是否合理而已。移民者已不在香港,不会在香港纳税,也不会对本地经济再有贡献,而香港过往在他们身上的投资,亦会「蚀本」。例如读大学的学费每年近五万元,而政府资助一个大学学位,每年却要资助二十万元,即政府一年资助十五万元,四年合共资助六十万元。培养一个医科生学位更贵,一年要一百万元,等如每年资助九十五万,五年资助四百七十五万。

如果该学生毕业之后,没在港工作过,没有缴过税款就移民,香港投资在这人身上的钱就等如全部浪费了,为甚么还要派发消费券即是派福利给移民者呢?

二、向有条件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士派发消费券。社会需要劳动力,特别是学有专长的高质素劳动人口。愈多这类人留在香港,香港未来的经济动能就会愈强。一个专才可以带定几个普通的就业,即使是来港读书的人士,他们未来可能留在香港,会是香港劳动力的新血液。现在没有纳税,不等于未来不会。这是他们与移民人士的本质分别,一个是加入,另一个是离开。而那些可能会留港的人士,他们在香港也同样面对疫情和通胀高企带来的生活压力。所以向他们派发消费券十分合理,增加他们的归属感更可以吸引他们继续留港发展。三、要向外佣派发消费券。提出这个意见的人有点滥情,追求政治正确,并不追求实效。但是,外佣在香港的基本生活开支,例如食住,以至抗疫用品,都是由雇主提供的,外佣受到通胀的影响较小。而他们的照顾责任,主要在雇主身上,雇主以比聘请本地佣人低得多的开支去聘请外佣,对雇主而言,本来就是一种优惠。如果将这个照顾责任转移到政府身上,就变成了政府的额外负担。香港有三十二点八万名外佣,每人派五千元等如十六点四亿元,这不是少数目。与其照顾外佣,何不将同样金额的政府公帑派发给三十二点八万十八岁以下的本地青少年呢?

政府做事讲究先例,如派消费券予市民,也要派给外佣的话,那么,政府提供予市民的其他福利,是否也要提供予外佣呢?例如搭车津贴、公共综援,甚至推而广之,既然外佣对香港有这样大的贡献,为甚么要剔除了她们在港住满七年就可以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权利呢?

简而言之,政府修订派发消费券资格,一减一加,符合政策原意,亦对香港未来发展有益。可鼓励有意留港贡献的人士,为香港未来经济输入活力,对离港者,只能个讲句sorry了。

卢永雄

 

原文刊于《巴士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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