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想未来—第三届深港澳青少年创意设计大赛

2024-11-1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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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澳青少年创意设计大赛(青创大赛)为深港澳三地中小学生而设,由深圳创新创意设计发展办公室、深圳市文化创意与设计联合会、深圳青年联合会、香港星岛新闻集团、澳门文化推广协会、澳门中华民族文创学会共同主办,旨在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交流合作,推动青年人交往交流、交心交融,支持港澳青年融入国家、参与国家建设。

经过近2年的精心打磨,第三届青创大赛新闻发布会已于11月上旬在深圳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圆满举行,更邀请到深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文斌、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深圳联络部副主任伍俊斌、澳门立法会议员罗彩燕、深圳市文化创意与设计联合会会长李小甘、香港星岛新闻集团行政总裁兼社长蔡晋及深圳市政协、市教育局领导,有关区、部门负责领导们出席启动仪式,可见大赛规模更大并已成功在深港澳三地引起热烈反响,成为大湾区青少年创意设计活动的重要品牌,深受认可。

是次比赛亦由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工业与信息化局、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及青年发展局作为指导单位。

一、年度主题:交流交融 创想未来
推动深港澳三地青少年交往交流并激发创新创意激情、促进三地创意设计产业发展;增强港澳青少年对祖国的认同感,鼓励三地青少年结合在地的文化与风俗,共同描绘大湾区未来的宏伟景象及丰富湾区人文精神内涵。

二、参赛资格
深港澳三地19岁或以下在校学生及青少年

  • 新星组(小学组):小一至小六
  • 新锐组(中学组):中一至中六及其他19岁或以下青少年
  • 接受个人或团队方式参加
  • 每个项目可配 1-3 位指导老师,对学生开展项目研究给予辅助性指导。

必须在 2025 年 3 月 2 日23 ∶ 59前,在大赛官方网站上完成登记及提交相关文件

所有参赛者应为至 2025 年3 月 2 日仍登记在册的在校学生,且年龄至 20245年 3 月 2日不超过19 岁(含 19 岁),报名组别应选择本人 2024 年下半年就读的年级。

三、作品类别
参赛作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一)科技新发明:教学类及家居类用品、智慧化产品、3D模型,方便日常生活或解决难题的物件及装置等
(二)创意新媒体:多媒体互动、影像、动画、游戏、小软体、小程式等
(三)设计新视野:海报、插画、服装配件、手作等 
(四)科幻新世界:科幻小说、科普作品


四、报名登记
参赛者须于北京时间 2025 年 3 月 2 日 23∶59 前,在大赛官方网站上
透过以下步骤完成登记及相关文件的提交︰

  1. 注册及建立帐户,阅读并同意此活动的条款、条件和规定 ;
  2. 登入帐户,填写并上传作品相关资料,填写参赛者及指导老师信息(填报资讯不全的,视为无指导老师),保存并提交;
  3. 接到「通过初审」的通知后,登陆个人帐户,按邮件提示上传相应的终审资料、证明文件、承诺书等其他邮件要求文件;
  4. 邮寄实物,邮寄资讯将在初审结束后发送至注册帐户的“联络人”邮箱。收到通知的参赛者邮寄作品实物时需邮寄至主办单位指定仓库,请勿寄送至主办方,否则视为未收到。

注:
1. 曾参与过往两届深港澳青少年创意设计比赛的作品不得重复报名。
2. 参评者在通过初审后,须登陆个人帐户上传作品的终审材料(含展板档及不超过3分钟演示视频)。其他证明档及承诺书等邮件要求档可在青创大赛官网 “下载”栏下载模版并提交。
3. 如需要寄送实物,请在接到“通过初审”的通知后再安排寄送。寄送时先登录报名系统,下载“青创大赛唛头”,填写、列印并贴在包裹外部。
4. 选择自送作品的参赛者请耐心等待主办方邮件通知作品自送的相关资讯。

五、初审阶段作品及资料规格要求
1. 照片:所有照片均可透过网站提交,每件作品最多可上传不超过 10 张照片,每张尺寸不得大于2Mb, JPEG 或PNG格式,精度300dpi以上。照片必须为实体或实景拍摄。
2. PDF文件:可线上提交,每个文件不得超过20Mb。
3. 影片:可在线上提交,每条不超过3分钟,档案大小不超过100Mb,MP4格式。如包含非原创音乐则必须提供著作权使用证明。
4. 科幻小说等文字创作,参赛者需提交正文字数应不少于2000字、不超过6000字,在大赛官网上须提交PDF格式。科幻小说等文字创作须提交查重报告(知网、万方、PaperPass)。
5. 动画或其他应用程式:参赛动画高画质影片档案或大型程式档案可联络主办单位透过邮件或网盘发送。

注:终审阶段所需要提交的展板、视频及作品实物规格要求可查阅官网参赛细则。

六、费用
登录报名及提交作品无须付费,但参加者须自行承担作品运输所产生的物流、保险及清关等费用。

七、评审标准
创新性:具有原创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或对事物的设计或使用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
实用性:突显创意思考与实践,利用创意设计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具有改善环境、满足永续发展城市生活理念的潜力;
逻辑性:具有合理性,提供合理正确的方法,符合科学理论依据,切合主题;
前瞻性:具有实验性和探索性,在前沿科技和互联网技术、思维的运用上寻求突破和创新。


八、评审流程
评审团由深港澳三地共 12 位专家组成,主要根据参赛者提交的作品实物、图像以及辅助资料进行评审,分初审和终审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 初审
以城市为单位,透过网路评审遴选出该城市两个组别分别排序前 15% 的参赛者进入终审。
第二阶段 : 终审
现场评审,评审团将会在深圳召开评审会议,鼓励进入终审而未递交实物的参赛者补交实物,评审团将透过作品实物及其他辅助资料评选产生所有得奖者。

评分排序第 1名至 4名为金奖,5名至12名为银奖,13名至 24名为铜奖,
25 名至 44 名为优秀奖,45 名至 64 名为提名奖。

 

九、奖项
新星组(小学组)

金奖:4 个,每个奖励价值约 5,000 元港币的奖品,以及奖杯和证书;
银奖:8 个,每个奖励价值约 3,000 元港币的奖品,以及奖杯和证书;
铜奖:12 名,每个奖励价值约 1,000 元港币的奖品,以及奖杯和证书;
优秀奖:20 名,每个奖励价值约 800 元港币的奖品,以及证书;
提名奖:20 名,每个奖励价值约 500 元港币的奖品,以及证书;

新锐组(中学组)
金奖:4 个,每个奖励价值约 8,000 元港币的奖品,以及奖杯和证书;
银奖:8 个,每个奖励价值约 5,000 元港币的奖品,以及奖杯和证书;
铜奖:12 名,每个奖励价值约 3,000 元港币的奖品,以及奖杯和证书;
优秀奖:20 名,每个奖励价值约 1,000 元港币的奖品,以及证书;
提名奖:20 名,每个奖励价值约 600 元港币的奖品,以及证书;

最佳指导老师 / 指导团队奖:8 个,每个奖金约 20,000 元港币并颁发荣誉证书给两个组别金奖得奖者的指导老师 / 指导团队。

最佳组织奖:3 个,颁发荣誉证书给申报作品中获得奖项最多的学校或机构。

最具人气奖:
新星组(小学组):10个,每个奖励价值约2000元港币的奖品以及证书;
新锐组(中学组):10个,每个奖励价值约2000元港币的奖品以及证书。

香港区特设奖项
1. 电子参赛证书:所有成功邀交作品的学生可获得(以参赛时所填写的姓名为准);
2. 最踊跃参与奖(香港区)(新星组及新锐组各3个):成功邀交作品量最多的首三名学校 / 单位可获得。


注:
1. 奖项数量将依资金到位情况适当调整;
2. 如得奖者为团队参赛,可委派一位得奖代表领取奖品;
3. 所有奖品价值及奖金均为人民币税前金额,得奖者均需依法缴纳所得税,并由秘书处代缴代扣所得税后发放奖品、奖金;
4. 所有奖品由执委会指定,秘书处统一购买和发放,不得兑换现金、找零、调换等;
5. 奖金将在颁奖典礼结束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财税规定及流程,透过银行转帐方式发放,期间因政府拨款及银行支付等手续,或需最长6个月时间(若因政府拨款时间延后,则发放奖金及奖品的时间相应顺延)。获奖者须及时向主办方提供奖励发放所需一切材料,如出现材料递交延误或奖励接收方变更等获奖者造成的情况,主办方有权顺延奖励发放时间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6. 深圳的奖金接收方可使用组织或个人帐户,港澳地区奖金接收方仅可使用个人帐户。若奖品及奖金接收方与报送方为不同组织或个人,则需额外提供由报送方签字盖章的书面授权书。
7.“最具人气奖”旨在表彰在创意方面获得较高人气的作品。本奖项将通过公众投票产生,最终根据作品的得票数来确定获奖者,具体投票管道详见官网通知。 获得人气奖的作品同时也可以获得其他奖项。

十、日程表
2024年11月初,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徵集公告并举行启动仪式;
2025年3月2日,截止报名;
2025年3月3日至 9 日,初审选出前 15% 作品;
2025年3月15日至 16日,终审选出所有获奖者;
2025年5月上旬举行颁奖典礼;
2025年5月至8月三地巡回展览及参观交流等系列活动。


十一、交流活动及宣传推广
(一)参观交流
为鼓励获奖者互相交流学习、共同提高深港澳三地的创意设计水平,将举办「设计之旅」活动,组织获奖者参观深圳设计周、香港设计营商周、深澳双创周等重大创意活动;参观考察三地的文创街区、重点场馆、地标建筑等;大赛还将联合深港澳三地的知名设计公司、时尚品牌、科创企业、艺术文化机构等开展深港澳学生寒暑假实习、参观活动或志工计划,邀请获奖者参与。


(二)教育培训
为推动三地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合作,将举办设计教育系列讲座,邀请深圳大学等高等院校的设计专业教师为获奖者授课,同时举办工作坊等寓教于乐的活动。

(三)三地巡展
根据实际条件择机在三地部分参与学校举办巡回展,组织获奖者及其优秀作品参加巡展。


十二、注意事项
a. 参赛者请依就读学校/户口所在地选择参赛区。如以团队参赛,团队成员均须来自于深港澳三地,并以参赛项目发生地为参赛赛区。同作品不得在不同赛区重复申报,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b. 参赛作品及其辅助资料(含作品演示视频和展板)不得出现作者就读学校、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不得出现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权的内容。
c. 评审资料中的文字语言必须为简体或繁体中文。
d. 海报、画册、小说、作品集、USB、易腐物品、液体类物品等一律不退还。
e. 需要到现场安装的参赛者须自行准备安装布置的工具和材料,所有自带物料请自行保管妥当,如有遗失或损坏,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f. 主办方将尽可能采取一切预防措施确保作品获得妥善处理,但不为参赛作品运送过程之遗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遗失或损坏的作品将无法参加评选。
g. 参赛作品在主办方或主办方指定的场地将受到合理的看管,但在主办方并无疏忽的情况下,主办方无须为参赛作品所受的任何损坏或遗失负责。为免产生歧义,主办方与参评者在此同意,任何表面的生锈、氧化、变色、或者其他因受湿气所引致的类似情况,一律不被当作损坏,而是参赛作品的固有物特质,主办方无须为此类情况负责。
h. 考虑到手工类作品本身的不稳定性,为了有效规避此类作品在收寄、组装、调试、摆放等过程中产生的损坏风险,主办方建议参赛者自送至终审现场并亲自组装调试,具体情况请参评者自行评估。主办方与参赛者在此同意,此类作品在展览和评审期间发生任何损坏,主办方无须负责。
i. 为保证大赛评审、展览等活动的正常进行,所有参赛者不可在大赛巡展完成前要求回寄其作品。
j. 主办方或指定物流商将会在巡展完成后通知所有参评者取回所提交作品,参评者须承担作品离开仓库或其他指定场所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参赛者需在收到通知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取回。如参赛者未在给定期限内取回作品,则由主办方自行处理,参赛者不得提出异议或索赔。
k. 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次大赛的主办方拥有对以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及所有获奖决定的最终裁定权。

十三、条款及条件
请详细阅读以下关于第三届深港澳青少年创意设计大赛的条款及条件。凡报名参加本次大赛的参赛者及机构,均自动视为接受本活动的以下所有条款及条件。

1. 所有参赛作品须符合世界各国的道德和伦理的普遍标准,同时符合本次活动主旨、主题以及规定。主办方有权拒收任何不符合以上标准的作品。
2. 参赛者应声明并保证所提交作品是独立或共同原创或委托创作,并没有违反、破坏、损害或侵犯任何第三者的财产利益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权利、使用者的权利、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权利和其他权利)。参赛者自愿同意主办方不承担对于任何因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而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诉讼、索赔、损失、破坏而造成的一切赔偿费用。若事后证明已登记或已获奖的参赛者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参赛者将在第一时间被取消参赛资格,其所有参赛作品也会从候评作品中撤出,其获奖资格(包括奖金)将被取消。
以上责任条款适用于由主办方和主办方提供的与参赛者参与本奖项有关的一切事宜。
3. 主办方对本次大赛的参赛作品享有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并有权以任何方式免费利用所提交作品进行与奖项有关的合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尺寸使用、复制、刊登或出版参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手工制品、绘图、工艺图、原图、摄影照片、视频、草稿、幻灯片、雕刻品、模型、原型、印刷或数码资料)于网站、出版物、数码光碟、电脑软体发布、展览及任何其他合适的非商业活动、场合及印刷刊物,不再另外支付酬劳、专利费用或其他任何费用。除主办方和参赛者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参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主办方及作者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有必要再次郑重声明:与作品有关的所有权利仅归于提交该作品的参评者。 主办方对作品的使用、处理,仅用于与大赛有关的非商业性质活动,包括展览、赛事推广等等。
4. 主办方保留部分奖项空缺或减少的权利。评审团的决定将为最终决定。本奖项不设上诉机制。
5. 主办方保留以任何理由取消、推迟或提前举行部分或整个活动的权利;主办方并不需要就有关决定向参赛者、指导老师或提名机构偿还或赔偿任何费用;所有提交的资料将不予退还。
6. 获奖者须同意其参赛作品在当届活动结束后一年内, 按主办方决定展出,并同意按主办方要求提供资料以供日后活动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告、宣传推广及展览。
7. 获奖者须同意日后应邀协助主办方推广本奖项,并参与相关的推广活动。
8. 所有参赛者如拟使用本奖项标志作印刷用途,须事先获得主办方的批准。
9. 本细则中的条款及规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因本赛事产生的争议具有排他性管辖权。
10. 本细则中的条款及条件以中文简体和繁体订立及发布,如有不同甚至冲突,以中文简体版为准。
11.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文化创意与设计联合会所有。

注:具体细则内容以官网(www.shm.design)公布为准。

香港赛区联络方式
深港澳青少年创意设计比赛秘书处
WhatsApp短讯查询电话:+852 6733 6400
电邮:[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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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两届大赛相关:
首届大赛香港区颁奖典礼 - https://www.stheadline.com/society/3234408/ 
第二届大赛香港区颁奖典礼 - https://www.stheadline.com/society/334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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