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办新制已理顺 房委会成功编配210单位
2025-01-01 00:00去年初,部分立法会议员的办公室被房委会收回,改为分配给区议员租用。事隔一年,有关情况经已理顺,房委会指,目前仍有单位可供议员租用。
立法会议员杨永杰指,去年初部分议员受新制度影响,相信是交接出现问题,「现时租用议员办事处已经没有困难,不时收到议办承租的通知,也有些没有人租。」另一立法会议员梁文广指,区议会也是最贴近市民的一层,故现时分配方式行之有效,「区议员和立法会议员互相配合,才可以处理市民不同的求助和意见。」
区议员办事处面积上限35平方米
房委会回覆指,于去年1月及3月安排两轮公开申请,邀请所有立法会及区议会议员申请租用共243个单位,并不包括当时正租予立法会议员的83个办事处,该些立法会议员可继续租用直至任期完结;两次申请合共约210个单位成功编配给议员,现时仍有32个单位可供租用,有兴趣的议员可以先到先得的形式申请。
房委会补充,就公共屋邨内议员办事处的租赁安排,由于区议员以地区事务及服务其选区的居民为主,在租用其选区内的单位时有较高的优先次序,总面积上限为35平方米;立法会选区较大,议员服务涵盖范围较广,租用总面积上限为14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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