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员成绩表出炉 南区大埔最勤劳
2025-01-01 00:00新一届区议员履职一年,全数皆达每年80%会议出席率的要求。本报查阅去年全港18区区议员出席各会议的纪录及提问次数,以大埔区、南区及九龙城区「最勤劳」,前两者皆没有人违规缺席会议,后者仅1人违规,且接获的提问文件接近250份。有立法会议员认为,数字反映今届区议员尽责履职,有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角色,亦相信议员之间会互相监察。有区议员则建议,新任议员今年可以多加提问,而「会见市民计划」的时间和地点可以更具弹性,加强区议会和市民的连结,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
去年区议会正式采用区议员履职监察机制,参考相关指引,区议员每年在区议会大会、辖下委员会或工作小组会议的出席率,均不得低于80%;议会只同意议员因身体不适、分娩、侍产,或代表其所属区议会出席会议或活动等合理理由而缺席。此外,区议员需要参与区议会每周举行一次的「会见市民计划」,每年亦要亲身参与不少于6次由当区民政事务处主办或合办的活动,形式不限。
本报查阅全港18区区议员在2024年出席不同会议的纪录,其中以大埔区、南区及九龙城区表现最好。以大埔区为例,22位区议员中,只有林奕权因为侍产,而在同一周内缺席5个会议,其馀21位议员皆「全勤」出席所有会议。至于南区,20位区议员中,有16位皆从未请假,其馀4人缺席都获议会同意。
九龙城接获提问文件近250份
部分区议员因病多次缺席会议,如元朗区文禄星请假9次、离岛区周玉堂请假6次,以及东区陈杏请假5次。据了解,文禄星当时一直在医院休养,去年12月已回归议会。陈杏亦回覆指,当时入院留医所以请假。据她了解,不同区都有议员生病或住院,会议上皆有通过及同意他们的缺席申请,若责怪他们不太正确,「大家都不想缺席会议。」
不过,各区皆有个别议员因工作或私人原因请假而「违规」,黄大仙区和元朗区各有8名议员违规1次,后者更有4名议员两度违规。西贡区议员张展鹏指,去年曾因到外地学习有关公共行政的课程,而缺席一次交通运输委员会,其馀会议均是100%出席率,故关键积效指标(KPI)对他来说不会造成压力。本身是中学教师的湾仔区区议员穆家骏全年仅因病请假1次,没有违规,他说,早与学校协商,会议当日下午不安排课堂,故能兼顾两者。
立法会议员江玉欢认为,80%出席率属「合理」,若然议员因身体不适请假,也情有可原,「当然出席率不可太低,但议员有否工作及服务街坊,理论上应有一把较客观的尺,不能单纯看会议出席率。」她亦相信,议员之间会互相监察,「应交由社区判断该区议员做得好不好。」地区出身的立法会议员梁文广亦言,数字反映今届区议员尽责履职,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角色,相信80%出席率除了是参考,亦让一众区议员有目标,「暂时未需要作调整。」
建议新任议员今年多加提问
本报亦统计区议员提交提问文件的次数,联合提出者居多。以中西区为例,民建联杨学明、杨开永、叶亦楠、刘天正、施永泰和张嘉恩六人,在各会议上联合提议22次,若加上与其他议员联合提出的,至少达33份。杨开永和施永泰提到,6位议员和助理每月会额外开会,讨论所发掘的区内问题,再研究适合于哪个会议提问;文件内首位议员是最初提出意见且主要负责跟进者。杨开永续说,过去议会有相近做法,若牵涉重点项目,会于会议前查问意见,探讨是否由全体区议员一同提问。
至于西贡区,98份提问文件上均标明「动议人」及「和议人」,大多提问都有逾10名议员和议;32名区议员当中,有8位议员(其中7位为新任议员)只曾和议,从未动议过任何议案。该区区议员张美雄指,暂时未见有会议因太多议员动议而导致讨论时间不足,「现时区议会同事不会为纯粹表态或拖延而大量重复发言。」有另一议员亦直言,区议员有不同培训,相信经历去年的经验及磨合,议员「新丁」已经不再新,「不用含蓄,可以尝试多加提问。」
九龙城区的提问文件众多,248份文件当中,未有全体区议员共同提交,最多11人联合。有政党成员组成联盟,其中6人在各个委员会会议上联合提问近70次。该区另有17%(44份)提问由个人提出,以林博提议18次为最多,其次为黄文港的12次及黄驰的6次。湾仔区则没有任何提问文件,穆家骏说,因该区区议员只有10人,会议前已预先商讨希望讨论的议题,邀请相应部门出席,并将问题告之,「部门上来前已准备好答案。」虽没提问文件,但公众可通过议员的社交平台了解详情。
会见市民时间地点可更弹性
新一年要继续完善社区治理,有区议员认为,「会见市民计划」可以更具弹性。施永泰指,去年初较多街坊前来提问,及后平均每次接见2至3位市民,也有2次完全没有街坊到访。杨开永认为,「会见市民计划」用意好,但议员值班的时间和地点可以优化,举例现时于坚尼地城接见市民,对居于中环或山顶的市民而言不太方便。他指,街坊固然可以在计划以外的时间到议员办事处,或透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约见议员,但都希望梳理更多市民遇到的问题。
民政事务总署回覆指,整体来说,特区政府充分肯定区议员的表现,如所有区议员在上任后3个月内开设地区办事处、通过各区民政事务处安排的「会见市民计划」定期亲身会见市民,并不时以摆设街站、亲自到访区内大厦等方式,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接触,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工作,发挥好特区政府和居民之间桥梁纽带作用。
署方续说,区议会的谘询和服务职能显著增强,区议员踊跃就不同地区议题向特区政府提供意见,并能达到每年80%会议出席率的要求。民政总署一直监察各个区议会和区议员的具体工作情况,确保区议员履职尽责,区议员普遍能够符合有关要求,「署方会不时因应实际执行情况及需要,适时检视及修订《区议员履职监察制度指引》。」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