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针灸误杀妇 判监6年

2024-10-29 00:00

被告无牌行医判刑,图为涉案针灸工具。
被告无牌行医判刑,图为涉案针灸工具。

76岁老翁单凭年幼在内地从军时跟随军医学习针灸,偷渡来港后一直无牌行医,他3年前为五旬妇人治疗右胸囊肿及右手麻痹时,背部施针刺穿妇人双肺致气胸死亡。他昨于高等法院承认一项误杀罪及三项未经注册执业罪,黎婉姬法官指妇人最后一次背部被施针时两度表示极度疼痛,要求暂停针灸治疗,但被告只要求妇人忍痛及拍胸止痛,没有进一步检查情况,违反对病人的照顾责任。黎官斥被告一直没有接受过正式训练,从未取得执业资格,却大规模为病人进行针灸治疗,最终夺了一条人命,就4罪判囚6年。 

黎婉姬法官指,任何正式学习针灸的学生均知道施针时需尽量避免胸部及背部位置,但被告从来没有正式学习过中医、针灸或解剖学知识,只是年少时协助军医治疗患者时从旁学习到一些中医或针灸知识,而女事主最初三次治疗时只是右手麻痹,难以理解为何被告要在其背部施针。无法否认的是女事主因被告在其背部施针刺穿双肺而死亡,被告对他施针引致女事主死亡感到非常抱歉及后悔。
官指从没接受专业训练

黎官留意到被告屋内有过千支针炙针,反映被告大规模无牌为病人进行针灸治疗,而被告从无接受过正式专业训练,针灸时没有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违反两名事主对其信任。女事主因针灸感到疼痛后被告继续施针,没有观察女事主情况便离去,最后褫夺了女事主的性命。

76岁男被告文达仁承认一项误杀罪及三项未经注册执业罪。案情指,被告从来不是一名注册中医,也从来没有接受过有关针灸的专业训练,事主夫妇在2020年10月初慕名找来被告上门为两人进行针灸治疗,男事主表示自己有腰痛问题,女事主则有右手麻痹问题。被告以3寸长的针灸针,在男事主腰背先后刺入60针,上下挪动,令事主感到极大痛楚,亦有流血情况出现。

被告指施针有痛楚属正常,要求事主忍痛。男事主接受针灸治疗半小时后认为腰痛问题有所改善,女事主以类似方法接受治疗,被告完成服务后获800元酬劳。两夫妇认为被告的针灸治疗有效,2020年11月5日及12月3日再接受针灸。直至2020年12月10日,男事主提及妻子右胸有囊肿要求被告治疗,被告决定在右背施针,忍痛了得的女事主接受治疗时两度投诉胸口极痛,欲停止针灸治疗,被告要求她拍胸忍痛。
要求忍痛及拍胸止痛

女事主完成治疗后向儿子表示难以呼吸,儿子发现她面青、双唇发紫后变黑,她送往医院后证实不治,死因为由背部穿透性损伤以致同时两侧自发性气胸。被告在警诫下承认自己没有中医或针灸牌照,针灸工具是由内地亲戚从广州购入后寄到香港。

案件编号:HCCC11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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