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餐厅「无骨鸡翼」有骨 美食客败诉

2024-07-28 00:00

美国某餐馆出售的一款无骨鸡翼。
美国某餐馆出售的一款无骨鸡翼。

美国俄亥俄州一名男子在连锁餐厅点了一份「无骨鸡翼」,吞下后却觉得咽喉有异物,数天后发现有一根2寸长的细长骨头刺穿食道。男子怒告餐厅没有作出适当警告,日前被当地最高法院裁定败诉。裁决认为,「无骨鸡翼」所指是烹饪方式,而鸡肉中含有骨头是常识,客人食用时本就应保持警惕。

美媒报道,事主伯克海默(Michael Berkheimer)偕妻子和朋友到连锁餐厅Wings on Brookwood吃饭,他点了一份无骨鸡翼配帕玛森大蒜酱,吞咽时喉咙有异物感,3天后开始发烧且无法进食,经检查竟发现是食道被细长的骨头撕裂,引起感染。
法院:所指是烹饪方式

伯克海默后来控告餐厅,认为所谓「无骨鸡翼」应该是无骨、无皮的肉块,但餐厅没有特别警告他可能「含有骨头」。这名男子还点名鸡肉供应商和生产鸡肉的农场,指控所有人都有过失。

俄亥俄州最高法院在当地时间周四进行裁决,最终大法官以4票否决、3票赞成的结果裁定伯克海默败诉,认为「无骨鸡翼」指的是一种烹饪方式,而鸡肉中含有骨头是常识,伯克海默在食用时本就应该保持警惕。

大法官德特斯依照多数方意见指出:「如果在菜单上看到『无骨鸡翼』,消费者不会真的相信餐厅能保证没有骨头。就像鸡柳条(Chicken finger)一样,就常识而言,没有人会认为是真的吃『鸡的手指』。」

不过,一名持相反意见的大法官称,德特斯的推论是「完全胡言乱语」。其他持反对意见的大法官也认为,此案裁决应该由陪审团,而不是法院内一班大法官来决定。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