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团体租借学校设施新增国安条款

2024-05-09 00:00

教育局在「开放学校设施推动体育发展计划」新增使用条款,列明若体育团体或其活动危害国安,相关项目将会被终止使用权。
教育局在「开放学校设施推动体育发展计划」新增使用条款,列明若体育团体或其活动危害国安,相关项目将会被终止使用权。

自去年起,公营学校在采购或招标时,须确保采购对象不会对国家安全构成风险;教育局昨向学校发出最新的「开放学校设施推动体育发展计划」通告,同样新增「国安条款」。下学年通过计划租借学校设施的体育团体,若曾经或将会危害国家安全,或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合理相信」上述情况即将发生,文体旅局可即时终止租借项目,学校亦有权随时终止借出设施。

开放学校设施推动体育发展计划由2017/18学年起推行,鼓励公营学校向体育团体开放学校设施,举办体育活动。教育局昨向学校发通告,公布下学年的计划详情,除了更新合资格参与团体名单,亦更新团体使用设施条款。新增条款包括:若体育团体曾经或正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或行为,或者体育团体继续举办活动会影响国家安全利益时,文体旅局有权终止项目。若文体旅局合理相信体育团体曾经或正干犯相关罪行,或继续借用设施或影响国安利益时,亦可收回团体的使用权。
违规团体或被禁入校

另外,本报比较本学年及新学年通告上的条款,若体育团体被发现未有遵从使用条款,学校除了可禁止团体使用设施,最新条款亦列明学校可禁止团体进入学校范围,甚至随时终止借出设施。新增条款亦包括使用团体须自行清理所有废弃物,并还原设施,保持清洁。

至于计划的其他细节大致维持不变,学校可就体育团体借用设施后举办的首项活动,获得4万元津贴,其后每项获3万元,最多可获19万元津贴。有意参与计划的学校可在6月底前向教育局提交申请,参与学校名单会在7月初经文体旅局转交合资格体育团体。

去年教育局亦曾经更新学校采购指引,新增「国安条款」。指引列明学校在3种情况下可立即终止合约,包括公营或承办商曾经或正在干犯或进行危害国安的罪行或行为,继续雇用承办商将危害国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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