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举报虐儿条例草案》罚则拟改「两级制」

2024-04-29 00:00

政府去年提出《强制举报虐儿条例草案》,被业界和议员质疑监禁罚则太重。消息指,劳工及福利局很大机会修订条文,把罚则改为「两级制」,即分严重和非严重个案。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见图)昨日表示,草案工作已到尾声,法案委员会下周将再开会,重申草案目的是为弱势儿童编织保护网,针对一些明知故犯的严重情况,须有具阻吓力的惩罚。至于情节较轻微的个案,他指有信心政府及法案委员会可寻找既顾及草案初心、亦可回应及纾缓业界担忧的方案。
去年严重虐儿个案1457宗创新高

他又指,通过过去几个月的时间和业界的沟通,大家都理解及支持法案,有信心政府可以和法案委员会找到一个既平衡专业人士关注,亦具阻吓力的机制。

另外,防止虐待儿童会总干事黄翠玲昨日在电台节目上表示,阻碍举报虐儿最高判监3个月的罚则合理。她指,强制举报虐待儿童的机制是针对严重个案,目的是要及早发现、辨识和介入,以免悲剧发生,因此不应降低罚则,避免削弱阻吓力和法例效力,以致未能达到政策保护儿童的目的和初心,亦未能编织一个全面有效的保护网。

她亦提到,去年本港严重虐儿个案有1457宗,是历年新高,但相信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儿童事务委员会委员、《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专业顾问团成员黄梓谦在同一节目指,立法初心是希望保护儿童及建立全面的安全网,进一步提高社会、特别是专业人士保护儿童的意识,认为罚则不能太低,反问若只设罚款、不用监禁,社会是否接受。

他建议,政府在主体法例中准确定义何为「严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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