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别人士改身份证获放宽

2024-04-04 00:00

终审法院在去年判决政府旧有的更换身份证性别要求违宪,港府事隔逾一年修订有关政策。
终审法院在去年判决政府旧有的更换身份证性别要求违宪,港府事隔逾一年修订有关政策。

政府放宽更改身份证性别政策。跨性别人士即日起接受指定手术改变性徵,并符合相关条件后,即使未完成「全套手术」亦可更改身份证上性别记项,但性小众关注组织指,对新政策感失望,尤其跨性别女性现时进行的性别肯定手术,即切除阴茎及睾丸后,已会同时建造阴道,变相其「改证」条件未有放宽。有大律师指,新政策已是「踏出一大步」,但跨性别者「法律上的性别」不会因而变动,即处理丁权、侍产假等问题时,仍会按出生性别处理。
终审法院在去年2月6日,就Q及Tse Henry Edward案作出判决,裁定入境处规定跨性别人士必须完成「整项性别手术」,即「女跨男」需切除子宫、卵巢及建造阴茎(或某种形式的阴茎);「男跨女」需切除阴茎、睾丸及建造阴道后,才能申请更改身份证上「性别记项」的政策违宪。事隔14个月,港府昨(3日)公布即日起作出修订,跨性别人士只需完成「指定手术改变性徵」,及符合「各项修订资格准则及要求」两大条件(见另表),便可申请更改在身份证上标示为男性或女性。
政府:不涉及法律上性别改动

政府发言人指,修订只涉及更改身份证上「标示性别」,不代表更改「法律上的性别」;修订也不会影响任何其他政府政策、香港法律下或相关法律程序上,关于性别的处理方法。发言人指,若申请人未能完成相关手术治疗,但能提出合理医学理由及证明文件解释原因,将按其所有相关事实及情况作例外考虑。《星岛》向多个部门查询,入境处指,由去年2月7日至今年4月2日,共接获92宗更改身份证性别记项申请,当中47宗涉男性转为女性,45宗涉女性转为男性;当中32宗已获批,60宗仍在处理中。保安局回覆指,一般而言纪律部队的执法人员,会按身份证明文件辨识性别,并按此执行职务,包括搜查及羁管;如有关人士提出要求,会按实际情况和需要作出适当安排。康文署称巿民应按照身份证上列明性别,选择使用相关性别,或无分性别的畅通易达及通用洗手间。
指新政策缺乏清晰医学准则

「PrideLab」召集人陈惊指,对新政策仍感失望,因政府仍以「性别特徵」而非「性别认同」,看待跨性别者的需求,促参照英国做法,经专门医疗委员会审查,并持相关医学证明,获批后即可以另一性别生活,「唔使用有无做手术决定」。陈续指,新政策下,女跨男转换身份证性别是「相对容易咗」,惟因男跨女的性别手术,本身在切除男性性器官时,已会同时建造阴道,「因手术不会只做一半,对跨女来说根本与旧政策无分别。」

「跨青时刻」及「香港跨性别法律资料库」发声明,称对新政策极度失望,无视入侵性手术对跨性别人士造成的风险,且「病理化」看待跨性别,未符终院裁决中提及港人在《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14条下,享有私隐权及保持身体完整权利。团体亦担心,新政策缺乏清晰医学准则,如「合格荷尔蒙水平」定义未明,且入境处处长可持续监控跨性别人士的荷尔蒙水平,等同将旧政策中的「一次性审批」,倒退回「终身审查」。

亚洲跨性别健康专业协会主席、精神科专科医生麦棨诺指,今次最大改动是允许毋须完成整套性别手术,形容「比以前好好多」。但他指,跨性别人士应否接受手术,及应否服用荷尔蒙药物,应由医生而非政府部门把关,「我也不太同意纯粹由申请人的自我认同去判断」。
大状指无法享丁权侍产假等

大律师陆伟雄指,因新政策未涉及法律上的性别改动,跨性别男生即使身份证性别为「男性」,亦无法享有丁权、侍产假等权利,在遗产继承上或有影响,「不过日常生活中,如出入洗手间时遇上质疑,出示身份证已可解决不少问题,已是踏出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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