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申报新招揭59户持港物业

2023-11-29 00:00

房屋局常任秘书长兼房屋署署长罗淑佩(中)呼吁住户限期内交回申报表。
房屋局常任秘书长兼房屋署署长罗淑佩(中)呼吁住户限期内交回申报表。

上月起公屋租户在入住公屋后,须每两年向房委会申报居住情况及是否拥有香港住宅物业。房屋局常任秘书长兼房屋署署长罗淑佩表示,首批申报表已于上月派发予约8.8万个公屋租户,截至前日,当局收回接近7.5万份,占派发总数约8成半。署方在收回的表格中抽选2.5万份查册,初步发现共59个租户有家庭成员在港持有物业,有4宗因已破产故不属滥用,当局会跟进馀下个案。
房屋署呼吁未交申报表的住户在明天限期前交回,如住户蓄意拒绝申报或被证实滥用公屋,房委会定必会终止租约。罗淑佩指,署方已向未交表租户派发提示信,并透过致电及家访作通知。她表示,租户不可能2个月都不打开信箱,并填写申报表,如租户有特殊情况,例如因公干或入院未能收到,房署会以人性化处理。 
人性化处理未交表特殊情况

罗淑佩表示,署方已为2.5万个租户查册,发现当中59户有家庭成员在港拥有住宅物业,经调查后最少有4人属已破产个案,会继续调查馀下55户的情况。她又指,房署须就每宗申报审慎调查及小心覆核,不会即时要求他们交回公屋单位,因部分个案可能有背后原因,例如因法律运作而业权更新需时。如证实住户以身试法虚报资料,署方定必认真处理。
境外物业也需申报计算总资产

罗淑佩又指,租户在境外拥有物业,不等于在港没有住屋需要,但租户仍要向署方申报,以计算总资产。当局最近接获举报,成功收回内地拥有物业及商铺的公屋租户单位。她指,当局追查该个案时,曾向内地省市机构证实当中涉及虚报,署方上月底已向有关租户发出迁出通知书。

在滥用公屋收楼方面,罗淑佩称,上年度因租户滥用公屋违反租约或房屋政策而被收回的公屋单位约2200个,比对上一个年度高7成。当中因滥用公屋如丢空单位、让非户籍人士占用单位等,以及欠租各占约800宗;因富户政策及批出新租约政策下住户不符继续租住公屋资格的个案约70宗;因发现户主去世而触发滥用公屋调查,并证实违反租约条款而被终止租约的个案约500宗;以及因其他不同原因被终止租约的个案约30宗。她相信,今年度收回的单位会多过2200个。

罗淑佩又提到,过去3个年度平均每年有180宗个案是因有人举报而收回单位,故已计划参考好市民奖的方式,如有人愿意具名提供资料,署方会表扬举报人,但强调会小心聆听社会意见。 

房署亦已派员监察小红书、Carousell、Airbnb等网上平台,每当怀疑有人滥用公屋即展开追查,当中已有不少成功个案。其中一宗个案涉及在拍卖网站出租公屋,当局透过「放蛇」证实真有其事,已向涉事租户发迁出通知书,户主正就个案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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