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滥收水费 拟修例打击

2023-06-28 00:00

针对劏房经常滥收水费,至今共收到92宗投诉,当中8宗个案成功检控及定罪。
针对劏房经常滥收水费,至今共收到92宗投诉,当中8宗个案成功检控及定罪。

(星岛日报报道)劏房户被滥收水费的问题依然猖獗,不过水务署目前无权强制怀疑滥收水费的涉事人提供相关资料,令蒐证有困难。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昨讨论进一步修订水务设施条例,增加署方的执法权力和提高罚则,预计草案会在立法会10月复会后提交。
针对劏房经常有滥收水费的问题,前年5月起法例规定,订明水务署注册用户,只可向其处所占用人收回需缴付水务署的水费,而且不能收取其他费用,任何人违反规定即属犯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万元。不过水务署表示,至今共收到92宗怀疑滥收水费的投诉,当中8宗个案已成功检控及定罪,有15宗仍在调查中,其馀69宗个案,因投诉人不愿作证或业主拒提供相关资料,导致没有足够证据检控。

修例草案就建议,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不遵从水务监督的要求,即属违法,建议处以第3级罚款,即1万元;以及在指定限期后仍未提交所需资料的往后每天额外罚款,即1千元。同时建议将滥收罚则改为两级制,首次定罪仍为原有的第3级,即1万元;再被定罪者则处以第4级罚款,即2.5万元,而被裁定滥收水费的人士,须向付款人退还多收的金额。
业主拒提供资料难检控

多名议员关注两级制罚则未够阻吓力。实政圆桌田北辰建议重犯业主的罚款由建议的2.5万元提高至5万元。水务署署长邱国鼎表示,成功检控的个案中,有5宗罚款介乎4000至5000元,但滥收的水费仅几百元,相信已经起到阻吓作用。 

立法会议员刘国勋关注如户主提交假冒资料文件,情况即如条例未修改前一样。发展局局长甯汉豪指,如户主提交虚假文书,相信不但犯水务条例,犯虚假文书的罪名更大。民建联议员陈学锋则关注修例后如何执法。邱国鼎表示署方会组织约35人的执法专队,并主动抽查有劏房的大厦,毋须待租客投诉才开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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