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立会案 王宗尧无遮面被认出

2023-05-31 00:00

王宗尧任职演员具知名度,被警员在片段中认出。
王宗尧任职演员具知名度,被警员在片段中认出。

(星岛日报报道)20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持续冲击立法会大楼,其后闯入内部并四处进行破坏,更一度占领会议厅,包括艺人王宗尧等人否认暴动等罪,案件昨于西九龙法院续审。控方开案陈词指,有警员在媒体片段中辨认出任职演员、有公众知名度的王宗尧,王被拍摄到出现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内与其他在场示威者交谈,面容没有遮盖,而馀下被告则在警诫下说出包括「七一嗰日我系去过立法会,但系我无破坏任何嘢」等字句。
控方指,民阵在2019年7月1日举行游行集会,逾千名示威者于下午1时半在立法会大楼外面集结,持续使用铁笼车、铁枝等物品冲击立法会大楼外的玻璃幕墙,当中有人佩戴口罩和配备保护装备,大楼内布防的防暴警察亦6度举起红旗警告。下午近6时,立法会秘书处发出「红色警示」,要求所有人撤离立法会大楼。至晚上近9时,示威者闯入立法会大楼,继而强行四处破坏及涂鸦,该暴动直至翌日凌晨,警方驱散示威者才得以结束,并无发现任何示威者逗留。

控方称,被告黄家豪(20岁,学生)被捕警诫下表示「当日系为城大编委之传媒代表在内访问/拍摄」,警方在《基本法》小册子上发现黄的左手拇指印;被告马启聪(30岁,记者)在媒体片段中被拍摄到案发时出现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内,并头戴黄色安全头盔走往主席台方向,又在大楼地下举起双手用电话拍摄现场。
王所穿衣服在住所内被搜出

被告王宗尧(42岁,艺人)被拍摄到出现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内,并与其他在场示威者及记者谈话,身穿一件印有「我自由故我在I'm free, therefore I am」白色字样的黑色T恤,该T恤事后亦在其住所内搜出,更有警员在片段辨认出任职演员、有公众知名度的王。被告吴志勇(26岁)则在警诫下称「七一嗰日我去过立法会,但我无破坏任何嘢」,并指他曾于会议厅内吸烟,坐在李慧琼议员于会议厅内的座位,另当日接受媒体访问,表明决意尽量死守会议厅及打算在警方到场时锁死大门。

至于被告林锦均(25岁),警方于事发后数月在落马洲与皇岗口岸将他拘捕,他警诫下称「7月1日嗰日我无入过去立法会破坏,我净系喺外面地下撞过玻璃,撞完我就走咗」,以及表示跟随其他示威者到达「煲底」后,拾起铁枝及铁马撞向立法会大门玻璃,但因被碎片弄伤而需要消毒包扎。案件编号:DCCC 606-610/2020、1069/2020及25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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