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勒令指尖悦动2高层赔偿

2023-04-1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指尖悦动(6860)昨日公布,两名高层刘杰(见图)及朱炎彬,因涉嫌导致公司蒙受近2.59亿元损失,而遭证监会要求承担责任,赔偿公司损失。对于董事因公司投资失利而「上身」,专家分析指,应只属个别事件,不会冲击整体董事制度。
据指尖悦动公告,证监会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对公司主席、首席执行官及执行董事刘杰,以及另一执行董事兼首席营运官朱炎彬展开法律程,要求刘杰及朱炎彬承担责任,以赔偿公司因投资失败而蒙受的损失。公告还指出,证监会已向3家证券行发出限制通知,刘杰及朱炎彬被禁止进行指尖悦动股份任何交易,以确保在法院下令时,有资金可用于支付赔偿,以保存这些帐户中高达约2.59亿元的资产。 
被禁进行股份交易

翻查资料显示,上述公告提及质疑为,2019年12月13日,指尖悦动向奥比环球认购本金额最高为2.5亿元的票据,该票据年利率7厘,须每季支付。不过在2021年6月22日时,该票据本金及利息支付出现违约,从而导致指尖悦动出现约2.59亿元损失。

对于上述事件,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会长杨志达表示,如果有关董事在决定一个投资项目时,已进行独立法律与财务尽职调查,以及由独立评估师对项目进行评估,履行董事责任,正常而言,日后有任何投资亏损,都属于正常商业行为,监管机构也不会要求相关人士对公司赔偿。

他续指,从指尖悦动现时披露的资料推断,证监会可能认为该2名执行董事可能涉嫌参与失当行为,违反对公司责任,所以证监会才要求法庭颁令要他们赔偿。他又指,指尖悦动只是个别事件,不会影响整体公司董事制度。
专家:应属个别事件

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兼业务发展及市场总监林鸿恩亦表示,董事进行投资决定时,可以考虑外聘专业人士进行尽职审查,若董事已经做好上述工作,后续突然发生一些原先不可预见的情况,令公司出现亏损,而董事亦已尽快补救以减少损失,一般而言董事已是尽了责任。

林鸿恩续指,从现时已有的指尖悦动资料来看详情不多,加上该事件独特,较难评论事件。他又指,不认为单是这个独立个案,就会令整个市场对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存在不必要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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