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论坛|促进香港低碳转型 范围3披露不可少
2023-02-03 00:00联交所于去年年底发表的《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披露常规审阅》,通过分析400名发行人刊发的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审视目前本港企业在ESG汇报的情况,发现香港的ESG披露情况可谓日新又新,董事会管治、气候变化、社会事宜及汇报常规均有迅速发展。当中值得留意的是,就气候变化的披露中,有超过85%的发行人选择披露所有新增的气候相关要求,而有近三分一的发行人更开始披露有关范围3的温室气体排放资讯。
目前的温室气体守则(Greenhouse Gas Protocol)将温室气体按类别分为范围1至3。范围1是指生产过程当中的所有直接排放,例如电力发电机、运送物料及产品时所耗费的燃料等;而范围2则是指生产过程中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使用的电力或燃煤。在各范围当中,范围3涉及的范围最广,泛指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这些排放可以来自价值链(Value Chain)的上游原料及服务供应商以至下游的顾客。一个整全的气候披露,应该包括范围1至3的排放,而我们乐见本港有近三分一的发行人开始披露相关资讯。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鼓励更多公司进行范围3的披露呢?现时的温室气体守则包含技术指南,将范围3的温室气体分为15个类别,并建议各自的计算方法。要将相关的指南与本地企业产生联系,特别是让全港近35万家中小企业明白、了解、并支持相关的计算及披露,除了倚赖个别企业进行工作坊及研讨会向中小企分享有关资讯外,我们或可以借镜跨国碳足印标准制定者之一的碳信托基金(Carbon Trust),鼓励范围3碳排放资讯的披露,以制定更好的减排方针及措施。
乐见三分一发行人披露
碳信托可以被视为一个为企业低碳转型提供标准的平台,解释披露范围3的碳排放可为企业带来的优势,例如掌握价值链当中最大的碳排放来源,并以此制定减排的方案。碳信托亦为企业提供碳信托标准(Carbon Trust Standard),作为减排行动上的认证,同时为认证持有者提供支援,为大小不一的企业提供准则:大企业可以此建立零碳排放的里程碑;中小企业则以此作为支援促进低碳转型的认证,让大企业更有信心于价值链当中去选择它们的资源及服务。
建立本地适用标准及机制
香港于检测及认证方面拥有丰富经验,若能凭藉相关优势,建立本地适用的标准及机制,相信范围3的碳披露将可日益完善,并能制定更适切的减排措施,促进企业以及香港整体的低碳转型。
刘敏智
商界环保协会政策及研究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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