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递员认煽动罪判囚8月

2023-01-06 00:00

苏惠德法官
苏惠德法官

(星岛日报报道)四十二岁男速递员过去一年多于社交媒体多次留言发文,形容「黑心出行」等。被告早前承认作出一项或多项煽动意图的作为罪,《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兼总裁判官苏惠德昨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指,被告于三个受欢迎社交平台持续发表了一百一十三段具煽动性的言论,犯案手法具极强渗透力和传播力,而且部分帖文亲自撰写,为以儆效尤,判囚八个月。
苏官判刑指,被告王俊杰于三个受欢迎社交平台facebook 、Instagram 及Twitter持有四个帐户,持续发表了一百一十三段具煽动性的言论、照片、影片及图片,帐户有约一百至四百多名追踪者,容许公众浏览,犯案手法具极强渗透力和传播力,帖文具持续性和永久性。

苏官续指被告犯案持续二十三个月,由前年一月三十日持续至去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期间,针对国家领导人、国旗国歌、政府警方等,意图引起憎恨或激起离叛;宣扬内地地方独立,分裂国家;又煽动他人不遵从防疫规例,不接种疫苗、不使用安心出行,鼓励人冲上街头示威,另亦煽动他人使用武力,提出革命开战起义,鼓励人上街集结有组织和行动,并仿效刺警行为。
提出革命开战起义

辩方求情称背景报告指被告与六旬母亲相依为命,被告一手包办家中租金水电煤等杂费,另外每月供养母亲三千元,自中四起投身社会任职速递,工作表现良好,获雇主评价其负责任,出狱后将继续聘用。

辩方又提到被告犯案出于一时冲动,经反省过后明白伤害严重,受查时合作,愿意承担法律后果,并向受影响政府部门及母亲致歉,希望早日出狱照顾母亲。案件编号:WKCC436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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