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新例本月实施 警首次执法拘4男

2022-12-12 00:00

民航处与警方进行联合执法行动,为无人机新例实施后首次。
民航处与警方进行联合执法行动,为无人机新例实施后首次。

(星岛日报报道)《小型无人机令》已于今年六月一日生效,为让公众熟悉新规定及为符合规定作好准备的六个月宽限期,上月底已经届满,民航处与警方随即于过去三日在维港进行联合执法行动,为本月一日法例全面实施后首次联合行动,其间拘捕四人涉嫌违例放飞无人机,当中两人涉嫌在属于限飞区的终审法院及高铁西九龙管制站上空放飞无人机。

6个月宽限期上月底届满

警务处重大事故科大型活动策划组警司余兆泉指出,警方与民航处于上周五至昨日在维港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共发现四宗违反香港法例第448G章《小型无人机令》的案件。

首两宗案件发生于上周五,执法人员在尖沙嘴及中区一带巡查,发现两名男子涉嫌违反操作规定,放飞小型无人机进入保安局局长指定限飞区,即终审法院及高铁西九龙管制站上空,经调查发现同时涉嫌违反高度规定,警方在现场拘捕涉案两名男子,当场检获无人机,案件由警方继续跟进。

执法人员前日及昨日在油尖区巡查期间,分别发现二十八岁及三十二岁男子,违反操作规定及未经许可放飞无人机进入民航处处长指定限飞区,经调查后飞行高度亦违反有关规定,案件由民航处调查。

四名涉嫌违例人士年龄介乎二十至四十一岁,警方在行动中检获四架小型无人机,当中两架属于甲一类小型无人机(重量为二百五十克以下),两架属甲二类小型无人机(重量为二百五十克至七公斤)。

民航处署理高级民航事务主任林慧诗表示,民航处与警方过去三日的联合行动,为本月一日全面实施法例后首次,又指小型无人机发展迅速兼应用广泛,要预留发展空间,故需要有前瞻性规管框架,相关法例因而诞生。

民航处提醒放飞前需注册

新规管制度下,不同风险的小型无人机操作,会按照无人机重量和其操作风险水平而有相应的规管要求,截至本月初,已有逾一万八千人透过民航处的电子平台「SUA一站通」成功注册,民航处提醒仍未为无人机注册的市民,谨记在放飞前完成注册、查阅无人机飞行图和最新飞行资讯和相关法例要求,以及切勿未经许可于限飞区内放飞无人机。

民航处与警方将继续透过宣传与教育的方式,提升市民对新法规的认识及飞行安全的意识,市民如对法例有疑问,可浏览民航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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