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报酬向人淋镪水 吸毒青年判囚8年
2022-09-2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罹患专注力失调过度活跃症的十七岁青年因嗜酒吸毒欠债,去年三月为赚取五千元报酬,向九龙城一家泰式食店男东主淋泼通渠水,期间因忘记开封而不慎溅伤自己,造成对方一成半皮肤烧伤,自己亦多处烧伤。青年昨早在高等法院承认一项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淋泼怀疑腐蚀性液体罪,辩方求情指被告手法笨拙,案发后需要接受植皮手术,法官黎婉姫则指控罪严重,被告有预谋犯案,令对方毕生受创,自己受伤亦属自作自受,终判处八年监禁。
为赚5000元向店东施袭
案情指,去年三月二十日晚上七时许,四十四岁男事主Khamsong Adisorn在九龙城贾炳达道经营的泰式烧烤店前烹调串烧时,被告黎子聪戴上黑色鸭舌帽及口罩,穿黑色外套,到店前一米距离从窗口伸手入内淋泼通渠水。他初次淋泼不果,发现通渠水未开封,开封后再淋泼三四次。
事主见状速逃,脸、胸、肚及双腿受伤疼痛,上衣短裤烧穿大洞,叫路人报警求助。
警方追踪腐液痕,在九龙寨城公园中发现涉案鸭舌帽和银包,银包内有被告身分证,三日后在住所拘捕被告,被告大腿、右肚、右肘、右颈亦烧伤。事主身上则约百分之十四皮肤烧伤,终留院至翌月六日出院。被告警诫下供称自己因喝酒欠债一万二千元,有名叫「贤仔(音译)」的人士要求被告犯案,事后提供五千元,惟直至案发前均没有交代要淋泼通渠水,事前更只告知被告樽内液体为火酒,事后被告亦没有收到五千元报酬。 案件编号:HCCC6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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