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启明向侄子及看护索偿800万

2022-08-3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已故天后梅艳芳胞兄梅启明(见图)声称梅妈因其患上大肠癌,早年答应他年届七十岁,会给他五百万,惟梅妈受人误导登报与他脱离母子关系。梅启明不满向疑为「始作俑者」的侄子索偿五百万元,另指控看护不让梅妈与自己接触,令她失去自由,变相「软禁」,亦索偿三百万元。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案件暂未有聆讯排期。
亲撰入禀状指母被软禁

原告为梅启明,被告为侄子梅柏麟及看护「郑姑娘」。原告亲自撰写的入禀状指,郑姑娘假扮成看护照顾梅妈近七年,实际上是软禁,因她「骑劫」母亲手机,不让她与自己通电六次,令梅妈失去自由。原告又控诉郑姑娘长期偷钱,每次拿走家中最少三千元,最多一万元。

入禀状续指,郑姑娘「大捣乱」搞「大龙凤剧」,误导母亲与自己断绝关系,以及无按口头协议在他去年年满七十岁后给他五百万元,导致他「身败名裂,家破人亡,居无定所」,更甚是在郑姑娘挑拨离间下,侄子「跳埋上贼船去同流合污」,「已经『中咗邪』犹如『歧途羔羊』,成咗魔」,参与谋夺母亲每月二十五万元的生活费。原告称其儿子梅家成患上癌症,被逼停学,因梅妈拒付五百万元,令儿子丧失每月的生活费及教育费,以及医药费治疗。

梅启明早前扬言拥有「梅艳芳」及「Anita Mui」商标,控告《梅艳芳》同名传记电影的安乐影片侵犯商标,高院法官陆启康裁定电影名称及宣传材料使用相关字眼,只是在讲述该电影与梅艳芳相关,并不构成侵犯商标,故驳回其申索,下令他须支付讼费。梅启明其后表明「一定会上诉。」案件编号:HCA 110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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